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注:担保总额10,000万元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额之和,其中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1,700万元(含本次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正川永成因日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人民币1,7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为2年。公司和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正川永成与兴业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正川永成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银行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次公司为正川永成提供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已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2.保证人: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额: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700万元。在该保证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数额内,不论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债权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和期限,保证人对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额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保证范围: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7.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别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1,700万元人民币的固定资产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充分考虑了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在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1%,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也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