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声迅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维权) 公告编号:2026-038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声迅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3004;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2、债券代码:127080;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3、当期转股价格:28.94元/股
4、转股期限:2023年7月7日至2028年12月29日
5、自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22日,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37.62元/股)。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以及《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若在未来触发“声迅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8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公开发行了2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8,000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3〕65号”文同意,公司2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2月10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声迅转债”,债券代码“12708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1月6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7月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12 月29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9.34元/股。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声迅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9.34元/股调整为29.1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声迅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9.14元/股调整为28.9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如下: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票面面值115%(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本次可能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22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37.62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若在未来触发“声迅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四、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将于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者如需了解更多“声迅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募集说明书》。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