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6-028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
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梁欣雨、牛国锋、张杰、梁宝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4)。持股5%以上股东梁欣雨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80,215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0股;董事长牛国锋先生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00股;高级管理人员张杰先生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68,700股。
公司于2026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持股5%以上股东梁欣雨女士的一致行动人梁宝东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万股。
近日,公司收到梁欣雨女士、牛国锋先生、张杰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和梁宝东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4月13日期间,持股5%以上股东梁欣雨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080,2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剔除2026年1月5日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份12,214,289股,下同);董事长牛国锋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4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高级管理人员张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68,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13日期间,持股5%以上股东梁欣雨女士的一致行动人梁宝东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欣雨女士、牛国锋先生、张杰先生的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梁宝东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在原减持计划期限内将不再减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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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人员减持的股份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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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本次减持前和减持后的持股比例均为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已剔除2026年1月5日回购专户股份数)。
2、牛国锋先生、张杰先生、梁宝东先生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情况说明
1、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13日,梁宝东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0,000股;2026年4月1日,梁宝东先生误将“卖出”操作为“买入”20,000股,交易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3%。除此之外,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且本次减持股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欣雨女士、牛国锋先生和张杰先生的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梁宝东先生的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上述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梁欣雨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2、牛国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3、张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4、梁宝东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