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6-009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曦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曦女士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3月24日至 2026年6月23日)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6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750%,约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0.3774 %。若计划减持期间因公司有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该股东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了持股5%以上股东陈曦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曦女士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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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应转增的股份;
说明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9,342,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454,300股后的总股本为68,887,700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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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曦女士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相关承诺。
(三)陈曦女士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曦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并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