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元成、ST宁科等公司陷信披违规困局投资者可依法维权
近期,*ST元成(603388)、ST宁科(600165)、东方园林(002310)、延华智能(002178)等多家上市公司曝出信息披露违规问题,不仅造成公司股价大幅震荡,更让众多投资者面临资产缩水的风险。从具体情况来看,*ST元成涉年报财务数据虚假披露;ST宁科通过子公司虚增业绩、隐瞒债务;东方园林因项目财务调整不当导致多期数据失真;延华智能则存在未计提减值、隐瞒参股公司业绩下滑原因等多重违规行为。
9月12日,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廖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规定,不慎“中招”上述股票、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ST元成:卷入年报造假案被立案调查
2025年7月2日,*ST元成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涉嫌在年报等定期报告中虚假披露财务数据,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
事实上,*ST元成近年来已多次因违规问题受到监管部门警示。2024年2月5日,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多项违规情况:2020年至2022年的年度报告以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等关键信息披露不准确;同期报告内,未按规定披露与实际控制人祝昌人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2017年至2022年的年度报告中,关联方信息未完整披露,且未全面披露与赛石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交易事宜;此外,公司在资金支付、供应商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漏洞。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廖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初步判断在2021年4月15日至2024年1月3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1月3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ST宁科财务造假情节升级,实控人被禁入市场6年
2025年4月3日,ST宁科及其相关责任人收到了监管部门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调查核实,2022年,ST宁科通过控股子公司中科新材实施财务造假操作,虚增营业收入7659.41万元、利润总额7722.20万元,这两项数据分别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的11.25%、46.59%,直接导致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除此之外,ST宁科还刻意隐瞒了重大债务、子公司核心业务停滞等关键信息,对投资者的决策产生了严重误导。
在此次处罚中,ST宁科被处以高额罚款,公司实际控制人虞建明等相关责任人也被依法追究责任,其中虞建明被采取6年市场禁入措施。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初步判断在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4月5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东方园林多期财务数据涉虚假陈述、信披违规
2024年1月31日,东方园林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202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核查,2019年12月,东方园林根据与供应商的成本扣减结算情况,对广西贵港项目的成本进行了2232.19万元的调减,但未同步调减该项目2019年的营业收入,直至2022年才完成收入调整,调整金额为3541.84万元。
这一操作造成了严重后果:东方园林2019年度虚增收入、利润及资产各3541.84万元;2020年、2021年各虚增资产3541.84万元;2022年则虚减收入、利润各3541.84万元。此外,公司发行的债券“20东林G1”,其募集说明书因采用了2019年年报的相关财务数据,也出现了错报问题。东方园林的上述行为,既违反了《证券法》对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的要求,也损害了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庞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3年7月1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7月1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延华智能双重违规行为误导投资者
2024年1月6日,延华智能收到监管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该公司的违规行为集中在“财务造假”与“信息隐瞒”两大方面。
2022年上半年,延华智能的参股公司泰和康与雅培的合作出现异常,直接导致泰和康收入大幅下滑。然而,延华智能未按照会计准则对相关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这一操作使得公司2022年半年报、三季报分别虚增利润5191.14万元,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分别达到326.46%、472.81%。更严重的是,延华智能在2022年半年报中,未披露泰和康业绩下滑的真实原因,导致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严重误判。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2年8月16日至2023年6月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6月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具体索赔流程:
1.联系微信(tz315-wh),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对账期间请选择:含此两个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联系维权微信(微信号:tz315-wh),将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微信或tz315@weihenglaw.com。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维权平台联系方式:
维权热线:020-81657697(工作时间: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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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tz315-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