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道造二次立案、*ST泛海信披违规被查金力泰赔偿落地、仁智股份股民胜诉引关注

2025年06月14日,08时16分24秒 国内动态 阅读 10 views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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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上市公司因未能严守法规红线,陷入各类违法违规泥沼,信息披露违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乱象时有发生,部分公司甚至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触碰退市红线,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损失。投资快报记者梳理发现,最近有*ST广道、*ST泛海、金力泰仁智股份等上市公司的股票索赔,正处线索征集当中,相应受损股民可予以关注。

*ST广道再被立案,公司触碰退市红线,受损股民可索赔

2025年5月23日,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ST广道,证券代码:839680)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实际控制人金文明先生立案。

此前,*ST广道也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5年5月14日,*ST广道发布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面对*ST广道的种种问题,其保荐机构五矿证券在4月29日发布声明,拟采取包括先行赔付在内的一切可能措施,最大限度维护投资者权益,积极维护证券市场稳定运行。?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初步判断在2024年12月4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12月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昔日千亿市值房企退市,*ST泛海涉信披违规被查

2024年2月6日晚,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ST泛海,证券代码:000046)发布公告,由于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了终止上市情形,交易所决定其2月7日摘牌。

2024年2月6日,*ST泛海收到公司董事长栾先舟通知,栾先舟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4号)。因北京证监局认定栾先舟存在于2016年内幕交易民生控股股票及泄露民生控股内幕信息的行为,栾先舟据此申请听证并提出申辩意见,北京证监局对栾先舟及其代理人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依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因内幕交易行为,责令栾先舟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563.77万元,并处以违法所得三倍罚款;因泄露内幕信息行为,对栾先舟处以4万元的罚款。

2024年2月5日,*ST泛海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仍在立案调查中。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廖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初步判断在2024年2月5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2月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金力泰董监高违反公开承诺,受损股民赔偿款已全额支付

近日,上海金融法院依法审结的原告刘某某、郑某某诉被告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力泰,证券代码:300225)、袁某、罗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生效,被告袁某、罗某合计赔偿78.35万元,赔偿款已全额支付。该案是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来,全国首例因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

2021年6月15日,金力泰发布《关于公司总裁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董事兼总裁袁翔及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罗甸,计划自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分别不低于1.5亿元,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3.0亿元。然而,这一增持计划却如同一场“闹剧”,经历两次延期后,直到2022年9月30日,增持主体在承诺期间内增持公司股份竟为0股,增持金额0元,增持计划彻底“泡汤”。袁翔和罗甸也因此付出了代价,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深交所也对其作出公开谴责处分。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庞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初步判断在2021年6月15日到2022年9月29日(含当日)之间买入,并在2022年9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金力泰的受损投资者、在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2月2日(含当日)之间买入,并在2023年2月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金力泰的受损投资者以及在2025年5月5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5年5月6日后卖出或仍持有金力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仁智股份信披违规被处罚,受损股民起诉索赔已胜诉

2025年6月5日,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仁智股份,证券代码:002629)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据公告记载,仁智股份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判令仁智股份赔偿因其虚假陈述给各原告造成的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并判令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此外,本次诉讼费也由两被告承担。仁智股份需支付原告张*花等122人共计8,026,693.75元,负担案件受理费共计144,857.79元。若两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此外,若判决生效起十日内被告拒不缴纳案件受理费的,还将面临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风险。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0年8月28日至2024年3月25日(含当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3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具体索赔流程:

1、联系微信(tz315-wh),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对账期间请选择:含此两个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联系维权微信(微信号:tz315-wh),将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微信或tz315@weihe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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