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ST苏吴等公司业绩造假被处罚 受损股民可索赔

2025年08月23日,07时26分44秒 国内动态 阅读 4 views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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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ST京蓝*ST苏吴、太安堂3等多家公司因业绩虚假记载,信息披露违规,面临资产被法拍或甚至引发退市危机,成为市场关注焦点。

8月22日,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上述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更让众多投资者遭受了切实损失。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规定,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业绩虚假记载,*ST京蓝再陷信披违规泥潭

2025年8月16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京蓝,证券代码:000711)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此次处罚对应的是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92025002号),这意味着*ST京蓝再次因信息披露问题触碰监管红线。

该处罚决定书显示,*ST京蓝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为了实现业绩承诺,在“苏化1号”项目中“原位热脱附基础建设”相关工程未施工情况下,通过虚假投入成本方式确认完工进度虚增2020年收入、成本和利润,导致京蓝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虚增营业收入16291.03万元,占当年披露的营业收入的14.06%,虚增营业成本9654.67万元,占当年披露的营业成本的4.3%,虚增利润总额6636.37万元,占当年披露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67%,虚增净利润5770.75万元,占当年披露的净利润绝对值的2.27%。*ST京蓝及相关责任人因此累计被罚1050万元。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2年4月28日到2023年7月1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7月1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以及在2021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29日(含当日)之间买入,并在2025年5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太安堂3部分资产被法拍律师:建议投资者尽快索赔

2025年8月18日,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太安堂3,证券代码:400221)发布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被法院司法拍卖的公告。太安堂3名下位于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88号601-603、605-609室不动产,被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14日10时至2025年8月17日10时止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

此前,太安堂3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1号)。该决定书载明,太安堂3涉嫌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属于相关法律规定的证券虚假陈述行为。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微信:tz315-wh)表示,建议相应受损投资者尽快索赔,初步判断在2019年4月10日至2023年9月15日(含当日)之间买入,并在2023年9月1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ST苏吴退市危机加剧 受损股民可关注

2025年8月22日,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ST苏吴,证券代码:600200)发布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5年7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58号)。认定公司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7月14日起被叠加实施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6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公司提示目前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炒作风险。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1年4月28日至2025年2月26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2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R长康1年报逾期未披露 受损股民可关注

2025年4月30日,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R长康1,证券代码:400240)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司称由于会计师进场较晚,因此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公司未在2025年4月30日前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台上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未履行基本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股票转让方式由“周转让5次”变更为“周转让1次”。2025年5月6日,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R长康1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对投资者做出了风险提示性公告。

此前,R长康1及控股股东曾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同时,因公司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除此以外,R长康1控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发集团)及其关联方前期存在非经营性占用R长康1资金的行为。根据R长康1公告,截至2024年5月6日,资金占用余额为348,541.48万元,占2023年末净资产的93.44%。如此高的占比,足以见得问题的严重性。最终,R长康1难以承受重压,于2024年8月15日宣布股票终止上市,转入新三板。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庞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4年4月30日(含当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5月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具体索赔流程:

1.联系微信(tz315-wh),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对账期间请选择:含此两个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联系维权微信(微信号:tz315-wh),将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微信或tz315@weihenglaw.com。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维权平台联系方式:

维权热线:020-81657697(工作时间:9:00-18:00);

邮箱地址:tz315@weihenglaw.com

微信公众号:衡财保·炜衡金融315

微信:tz315-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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