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年07月01日,03时23分19秒 国内动态 阅读 5 views 次

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莫高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35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甘肃莫高宏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莫高宏远)

● 本次担保金额: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莫高宏远提供担保2,000万元

● 公司累计为莫高宏远提供的担保余额:4,000万元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额度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莫高宏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意公司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75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76)

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莫高宏远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一年。莫高宏远本次贷款按其资金使用计划,在贷款额度范围内随用随贷。贷款利率以与金融机构商定利率为准。贷款由莫高宏远自行按借款协议约定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27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29)

(二)担保业务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全资子公司莫高宏远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分别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合计2,000万元,期限各为一年。

上述贷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2.债务人:甘肃莫高宏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1,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7.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三、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2.债务人:甘肃莫高宏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1,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7.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甘肃莫高宏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3年8月14日

3、法定代表人:程伟

4、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723MACU8WR84G

6、注册地: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沙河镇昭武路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园艺产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农用薄膜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莫高宏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9、财务状况:莫高宏远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10、截止目前,莫高宏远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的重大或有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的担保行为,莫高宏远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莫高宏远提供担保,有助于其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8%。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4%。公司无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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