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年05月30日,06时37分29秒 国内动态 阅读 19 views 次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0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被担保人中无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发生额:公司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8.69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33.52亿元。

● 本次公告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公告担保已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8.69亿元(外汇汇率采取2025年4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1日元兑人民币0.0509),具体如下:

1、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晶科”)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2、浙江晶科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3、Jinko Solar Japan K.K.(以下简称“日本晶科”)向Sumitomo Mitsui Banking Corporation作为安排行和代理行组建的银团申请流动资金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45亿日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45亿日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4、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晶科”)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5、海宁晶科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额度1.2亿元,期限不超过三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6、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晶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7、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晶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8、青海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晶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9、青海晶科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申请周转类组合债项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10、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环晶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为下属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子公司之间预计提供合计不超过733.97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调整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保荐人对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本次公告的担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袁溪路58号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注册资本:271,434.29854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8月2日

营业期限:2006年8月2日至2056年8月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浙江晶科75.7084%的股权,芜湖晶达信荣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8.0972%的股权,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8.0972%的股权,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8.0972%的股权。

浙江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浙江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Jinko Solar Japan KK(日本晶科)

类型: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住所:9th Floor of Kyobashi Edogrand, 2-1 Kyobashi 2, Chuo-ku, Tokyo

法定代表人:苗根

注册资本:1亿日元

成立日期:2012年5月21日

经营范围:1.太阳能发电系统及其外围设备的开发、研究、销售和进出口;2.利用太阳能、风力、地热等自然能源的发电业务及电力销售;3.经营顾问;4.附属于前各号的一切业务。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日本晶科 100%股权。

日本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日本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安江路118号(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注册资本:357,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5日

营业期限:2017年12月15日至 2067年12月1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海宁市黄湾镇新月路199号(自主申报))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海宁晶科25.21%的股权,海宁阳光科技小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21.01%的股权,嘉兴科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51.40%的股权,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持有2.38%的股权。

海宁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海宁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龙兴大道与乳泉路交叉口东北角1号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9月3日

营业期限:2021年9月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安徽晶科75.14%股权,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安徽晶科24.86%股权。

安徽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安徽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5、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外周路66号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9月25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硅片、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衍生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的生产(人工晶体、高性能复合材料、特种玻璃、特种陶瓷、特种密封材料、特种胶凝材料);有色金属复合材料及新型合金材料的生产(以上产品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物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楚雄晶科100%的股权。

楚雄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楚雄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6、青海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上新庄镇规划五路19号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4月3日

营业期限:2019年4月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青海晶科100%的股权。

青海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青海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7、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玉环市清港镇宏苔路691号(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7月29日

营业期限:2016年7月2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玉环晶科100%的股权。

玉环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玉环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为浙江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二)关于为日本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协议的签署之日起至2028年6月27日。

3、担保范围: 信贷合同(包括其修订和补充)应付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

限于任何本金、利息、费用、罚金、赔偿及其他财务义务,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其他费用,如法律费用、担保执行费用和银行手续费等。

(三)关于为海宁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四)关于为安徽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五)关于为楚雄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六)关于为青海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七)关于为玉环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四、担保的原因及合理性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资金需要,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中:国资股东对外担保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剩余少数股东无提供担保的能力,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上述担保均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融资担保均为满足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子公司业务开展,均为向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33.52亿元,上述额度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134.18%、35.8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科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收到政府补助人民币9,800万元,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款项。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情况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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