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6-030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若羽臣”)分别于2026年2月6日和2026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同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恒美康(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美康”)、莉莉买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莉莉买手”)、梦哒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斐萃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斐萃国际”)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实际汇率为准,下同)的最高额保证担保,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6日和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恒美康申请银行贷款等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000万元,实际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前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存续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最高担保额度。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可将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调剂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下属公司(含未来期间新增的下属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广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810000)浙商银高保字(2026)第00232号]),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恒美康与浙商银行广州分行之间主合同项下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含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等)项下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前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
公司全资孙公司莉莉买手、斐萃国际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分别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穗银高德保证01024号])、(合同编号:[(2026)穗银高德保证01025号]),莉莉买手和斐萃国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恒美康在该银行并购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208,899,721.88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恒美康(国际)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5月6日
3、公司注册号码:2233688
4、注册地址:香港新界荃湾横龙街78-84号正好工业大厦15楼A座33室
5、法定代表人:徐晴
6、注册资本:100万港元
7、经营范围:食品、保健品、日用百货、化妆品、电子产品进出口贸易、批发零售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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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恒美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经查询,恒美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进行信用评级。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保证人为若羽臣的担保协议
1、保证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主合同债务人:恒美康(国际)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担保的债权金额:人民币5,500万元
7、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二)关于保证人为莉莉买手的担保协议
1、保证人:莉莉买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主合同债务人:恒美康(国际)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6、担保的债权金额:人民币208,899,721.88元。
7、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三)关于保证人为斐萃国际的担保协议
1、保证人:斐萃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主合同债务人:恒美康(国际)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6、担保的债权金额:人民币208,899,721.88元。
7、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12,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5.74%。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8,171.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9.17%。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或者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浙商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莉莉买手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3、斐萃国际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