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6年05月22日,03时07分04秒 国内动态 阅读 3 views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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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98 证券简称:康普顿 公告编号:2026-016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嘉世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下称“恒嘉世科”)持有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69,20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9%;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邦化工”)持有公司股份66,654,0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9%;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63,666,2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83%;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98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5,861,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收到控股股东路邦化工发来的《关于通过集中竞价形式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路邦化工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东数量不超过2,564,4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窗口期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股份。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恒嘉世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路邦化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且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3)若未按照上述承诺进行减持,减持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本公司/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路邦化工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及业务发展的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路邦化工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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