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ST新潮 公告编号:2026-040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及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股票满足《上市规则》第9.3.7条和第9.8.7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 根据《上市规则》第9.1.11条的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事项正处于补充材料阶段。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立信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8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撤销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编号:众环审字(2026)0102098号)及《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编号:众环专字(2026)0100983号),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已满足《上市规则》第9.3.7条规定的条件。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编号:众环审字(2026)0102099号)及《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编号:众环专字(2026)0100983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已满足《上市规则》第9.8.7条规定的条件。
综上,公司股票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三、进展情况及风险提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9.1.11条的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事项正处于补充材料阶段。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
公司本次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能否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审核决定的具体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