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石化学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还面临受损股民维权
(来源:鸿途FLY)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11月21日,聚石化学(维权)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聚石化学于2025年11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501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5年11月21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11月21日晚间收盘时持有聚石化学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11月3日,聚石化学发布《关于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2日)。
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即将期满,而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将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6年12月22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天眼查资料显示,聚石化学注册资本12133.33万人民币,超过了99%的广东省同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