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ST精伦 公告编号:临2026-041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终止上市不适用退市整理期的情形。
● 终止上市暨摘牌日为 2026年4月27日。
● 是否进入退市板块挂牌:是。
●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主办券商后续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neeq.com.cn)的股份确权公告,尽快完成股份确权手续,并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70号),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第一节 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
(一)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二)证券简称:*ST精伦
(三)证券代码:600355
(四)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6年4月20日
第二节 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4月3日,你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0条、第9.2.1条和第9.2.7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本所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4条、第9.2.9条和第9.6.1条的规定,你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本所在公告本决定之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的规定,你公司应当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保证你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如你公司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可以在本所公告本决定之日后的5 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
第三节 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9条的规定,上交所在公告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第四节 终止上市暨摘牌日期
上交所于2026年4月20日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4月27日终止上市暨摘牌。
第五节 终止上市后相关后续事宜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现将股票摘牌后转入股转系统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已聘请长城国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主办券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 年4月21日披露的《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2)。
2、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退市登记业务办理期间由主办券商负责登记公司股份,并办理股份确权、协助执法等业务。股东可到主办券商或其他具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代办券商办理股份重新确认、登记和托管手续。
3、公司或主办券商将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沪市退出登记手续。自完成沪市退出登记至在退市板块办理完成股份初始登记业务期间,主办券商负责办理股份确权、协助执法及投资者证券持有和变动记录维护等业务。
4、公司或主办券商将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为持有公司股票的个人和普通机构投资者提供证券账户的初步转换服务。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投资者的沪市证券账户信息,初步转换得到投资者可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证券账户转换原则请详见主办券商在退市板块发布的公司股份确权公告。自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主办券商办理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业务期间,请投资者不要注销初步转换得到的证券账户,避免影响股份的登记和转让。
5、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主办券商后续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股份确权公告,尽快完成股份确权手续,并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第六节 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7-87921111
3、电子邮箱:IR@routon.com
4、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ST精伦 公告编号:临2026-042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聘请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4月3日已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上证公函【2026】0598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上交所于2026年4月20日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强制终止上市后,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在上交所作出终止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为保障投资人合法交易权利,公司对后续可能发生的股票转板交易事宜提前准备。根据前述规定,公司拟聘请长城国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
二、主办券商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城国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154980611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1997年2月28日
企业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台北路1号金谷广场T2办公楼13-14层
法定代表人:李鹏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交易服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资产管理,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承销与保荐)。
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摘牌后,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后续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确权公告。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