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6年03月24日,02时31分03秒 国内动态 阅读 3 views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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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ST精伦 公告编号:临2026-024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3月20日、3月2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预计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年报披露后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等规定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经审计,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 交易类退市风险。公司股票2026年3月23日收盘价为0.82元,已连续8日低于1元,总市值为4.04亿元,已连续11日低于5亿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低于5亿元、股价低于1元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年3月20日、3月2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函证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然人股东张学阳先生(持股60,000,000股,占总股本12.19%)和公司管理层函证,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于2026年3月20日、3月2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市场交易风险。

(二)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预计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年报披露后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等规定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经审计,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三)交易类退市风险。公司股票2026年3月23日收盘价为0.82元,已连续8日低于1元,总市值为4.04亿元,已连续11日低于5亿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低于5亿元、股价低于1元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日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ST精伦 公告编号:临2026-023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市值低于5亿元

而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26年3月23日总市值为4.04亿元,已连续11个交易日低于5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情形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股票2026年3月23日收盘价为0.82元,已连续8个交易日低于1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情形,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预计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年报披露后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等规定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经审计,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6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股票实施终止上市。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在上交所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或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情形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

公司股票2026年3月23日总市值为4.04亿元,已连续11个交易日低于5亿元。公司股票2026年3月23日收盘价为0.82元,已连续8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低于5亿元、股价低于1元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5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首次出现在上交所的股票收盘总市值低于5亿元,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停牌日)在上交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低于5亿元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公司股票于2026年3月9日收盘价为1.01元,总市值为4.97亿元,首日低于5亿元,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披露《精伦电子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市值低于5亿元而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4)。

公司股票2026年3月20日总市值为3.84亿元,已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5亿元。2026年3月21日公司披露了《精伦电子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市值低于5亿元而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2)。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3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公司股票2026年3月10日收盘价为0.96元,第一次首日低于1元;总市值为4.72亿元,连续两日低于5亿元。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披露了《精伦电子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市值低于5亿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暨首次股价低于1元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5)。

公司股票2026年3月12日收盘价为0.96元,再次首日低于1元,总市值为4.72亿元,已连续四日低于5亿元。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披露了《精伦电子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市值低于5亿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暨首次股价低于1元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7)。

此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市值退市的第三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1. 根据2026年3月19日,年审会计师《关于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专项说明》显示:

“(1)精伦电子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预计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年报披露后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等规定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经审计,我们认为公司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2)精伦电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尚在汇总及项目组复核阶段,其中:2025年度精伦电子公司确认23,477.70万元的服务器销售收入,我们正在对服务器业务供应商进行延伸检查审计程序,如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可能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公司2025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或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等,将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6条的规定,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连续20个交易日均低于5亿元,公司股票应自该情形出现的次一交易日停牌,上交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后续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及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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