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6年02月26日,01时03分10秒 国内动态 阅读 1 views 次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6-008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生力”)控股子公司:台山迪生力汽轮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轮智造公司”)。

● 本次新增抵押财产估值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抵押财产估值为2,525.66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汽轮智造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7,051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汽轮智造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051万元,为参股公司广东威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000.00万元,合计担保余额为24,0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86%,无逾期担保情况。除上述所披露外,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本次担保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N10108700202699000521496的《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公司新增权属证号为粤(2023)台山市不动产权第0003406号的不动产作抵押为汽轮智造公司的借款业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本合同项下担保债权为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与汽轮智造公司2024年既有借款业务,本次为新增抵押财产,确定期间自2024年3月28日至2034年3月28日,所担保之最高债权额度为2,525.66万元人民币。

(二)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于2026年2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同意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详见公司公告2026-003)

本次公司新增抵押财产未增加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无须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台山迪生力汽轮智造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20年8月14日

(三)注册地点:台山市大江镇福安西路2号之四1栋行政楼

(四)注册资本:人民币18334.16万元

(五)法定代表人姓名:张丹

(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轮毂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铸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轮胎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权结构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九)汽轮智造公司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与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N10108700202699000521496的《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债权人: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担保范围

2.1主债权确定期间,本合同项下担保债权确定期间自2024年3月28日至2034年3月28日。

2.2主合同及最高债权额,债权人与债务人汽轮智造公司之间签署的既有《借款合同》,为本合同之主合同。最高债权额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人民币(大写)贰仟伍值贰拾伍万陆仟陆佰元整,及其利息、复利、逾期罚息、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以及债务人应向抵押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

2.3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保函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等。

第三条担保方式

本合同所设立的担保方式为最高额抵押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其他股东持有股份比例较小,加之汽轮智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等人员均由公司派出,公司为其提供全额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4,051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汽轮智造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051万元,为参股公司广东威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000万元,合计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2.86%。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除上述所披露外,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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