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元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5-060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元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数量:945,000元(9,450张)
● 赎回兑付总金额:952,405.44元(含当期利息)
● 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9月17日
● 可转债摘牌日:2025年9月17日
一、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满足情况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自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22日连续15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大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的约定,已触发“大元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本次赎回事项公告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大元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大元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大元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大元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以及2025年8月29日披露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大元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2025年9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大元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并于2025年9月3日至9月16日期间披露10次关于实施“大元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提示性公告。
(三)本次赎回的有关事项
1、赎回登记日:2025年9月16日
2、赎回对象:本次赎回对象为2025年9月16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大元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7836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年12月5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9月17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应计利息为:IA=B×i×t÷365=100×1%×286÷365=0.7836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7836=100.7836元/张
4、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9月17日
5、“大元转债”摘牌日:2025年9月17日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结果和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一)赎回余额
截至2025年9月16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大元转债”余额为人民币945,000元(9,45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额的0.2100%。
(二)转股情况
截止2025年9月16日,累计共有449,055,000.00元“大元转债” 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转股数量为21,805,835股,占“大元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3.0748%。
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期间,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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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5年9月10日的股本数据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元转债”转股数量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三)可转债停止交易及转股情况
自2025年9月12日起,“大元转债”停止交易。2025年9月16日收市后,尚未转股的945,000元“大元转债”全部冻结,停止转股。
(四)赎回兑付金额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赎回“大元转债”数量为9,450张,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952,405.44元(含当期利息),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9月17日。
(五)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952,405.44元(含当期利息),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大元转债”提前赎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86,547,259股,因总股本增加,短期内对公司每股收益有所摊薄,但从中长期来看,增强了公司资本实力,减少了未来利息费用支出,有利于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转股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股本变动前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被动触及信息披露标准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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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以公司2025年9月10日总股本182,933,529股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元转债”转股数量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注2: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以2025年9月16日的总股本186,547,259股计算;
注3:本表格中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