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2025年08月29日,09时39分27秒 国内动态 阅读 2 views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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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398 证券简称:新炬网络 公告编号:2025-044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的提示性公告

投资者程永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近日,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副总经理程永新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事项《告知函》:程永新于2025年8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达到1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本次权益变动后,程永新股份比例由6.07%变动为5.39%,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副总经理程永新先生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5、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程永新仍在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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