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年08月23日,06时09分51秒 国内动态 阅读 41 views 次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47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储能”)、江苏林洋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太阳能”)

● 本次担保金额:为林洋储能合计担保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林洋储能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564.99万元;为林洋太阳能合计担保人民币35,000万元,其中20,000万元为新增担保,公司已实际为林洋太阳能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6,809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林洋储能、林洋太阳能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控股子公司林洋储能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以上担保为原有担保到期后的续保,未使用新增担保额度,期限均为一年,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林洋储能其他股东珠海横琴耀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提供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林洋太阳能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该担保为原有担保到期后的续保,未使用新增担保额度;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为新增担保。上述期限均为一年,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和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金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在审批担保额度内,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或董事长授权人确定具体担保事宜,包含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并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必要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修正及补充)。

(三)担保额度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1栋16-18楼

法定代表人:施洪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蓄电池租赁;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分支机构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船用配套设备制造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85%,珠海横琴耀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人民币)

2、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林洋太阳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洋路222号

法定代表人:沈东东

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人民币)

以上财务数据均为单体报表口径,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额度:1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一年

2、保证人: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额度:1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一年

3、保证人: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担保额度:15,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一年

4、保证人: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担保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一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实时监控其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董事会已审慎判断其偿还债务的能力。上述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对于公司合并报表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实时监控其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担保风险较小,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本次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2.63亿元、美元1.23亿元及欧元660万元,美元和欧元均按照最新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1.95亿元,占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4.2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9.05亿元,占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6.85%。上述担保包括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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