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公告编号:临2025-037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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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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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与金融机构就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相关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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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和2025年5月1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提供担保的金额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厦门三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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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安集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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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金融机构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或《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担保额度:4.00亿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债权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债务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肆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担保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区支行
1、担保额度:1.00亿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合同之主债权、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三)担保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担保额度:5.00亿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债权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债务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满足各全资子公司日常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各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且无逾期债务发生,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和三安集成根据其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生产经营开展。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55.89亿元,占公司2024年期末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6.40%,占公司2024年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2.2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138.95亿元,占公司2024年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7.69%;公司为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到期支付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和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分期受让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增资款提供担保余额16.94亿元,占公司2024年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59%。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