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维权) 公告编号:2026-018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德化工”)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64,302.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29%,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和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30亿元的担保额度(最终以实际担保额度为准)。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30亿元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以及对被担保方已提供但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等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科创”)与海南励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励骏”)签署《设备资产抵押合同》,约定由同德科创为公司与海南励骏签署的《借款协议》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2,682.82万元。
海南励骏已于近日代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偿还对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租赁”)的债务,同德科创与华融租赁债权债务关系已解除,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其原担保责任亦免除,不再就同德科创与华融租赁债务承担担保义务。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65,322.39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64,302.11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135,697.89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2220278L
注册地址: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西口镇焦尾城大茂口
法定代表人:张富铨
注册资本人民币40,177.4248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6月10日
经营范围:许可事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可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事项: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饲料添加剂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分支机构经营】;工程管理服务【分支机构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同德化工总资产470,235.66万元,负债总额270,559.2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99,806.25万元,净资产199,676.40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454.27万元,利润总额-10,168.5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98.6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同德化工总资产456,717.55万元,负债总额257,534.8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65,523.11万元,净资产199,182.74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3,108.00万元,利润总额-688.2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3.7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同德化工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05-129)。
四、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各方:
抵押权人:海南励骏投资有限公司
抵押人: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
2、抵押物概况
(1)抵押物名称:机器设备(详见附件一抵押清单,抵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抵押物的购置总价为191,051,440.00元。双方确定,抵押物的购置总价是在本合同签订时及主合同存续期间对抵押财产进行评估或者协商所得的价值,该价值并不作为抵押财产在本合同签订后变动的最高限制,亦不作为实现抵押权及清偿被担保债权时的价格依据和限制。抵押财产的数量、状况、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为准。
3、主合同
本抵押合同的主合同为:债权人海南励骏投资有限公司与债务人同德化工于2026年1月29日签署的《借款协议》(以下简称“《借款协议》”或“主合同”)。
4、抵押担保范围
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为抵押权人在《借款协议》项下对上述第二条中的债务人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不限于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借款利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等。
5、抵押登记事项
(1)本协议双方确认,目前本协议项下拟抵押的设备资产因抵押人前期与华融租赁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尚未结清而仍处于抵押登记状态。本协议双方协商后同意,在同德化工以抵押权人向其提供的不超过2,700万元资金用以归还华融租赁的全部债务后,由抵押人积极与华融租赁协商解除相关设备的抵押,原则上相关设备解除抵押的周期控制在一个月之内;在相关设备解除抵押登记后,抵押人应积极主动办理本合同项下涉及抵押的机器设备的抵押登记手续,积极准备抵押登记所需文件,并在人民银行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完成抵押登记公示,并将该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抵押权人。若抵押登记由抵押权人推动办理的,抵押人应全力配合抵押权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如因抵押人原因,无法在登记机关及时办理抵押登记的,相关原因一经消灭,抵押人应及时在抵押机关办理抵押登记。
(3)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0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64,302.11万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29%,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29,578.6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30,279.83万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30,279.83万元。
六、备查文件
1、《设备资产抵押合同》(合同编号:HNLJ-TD-2026003)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6-016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被查封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德化工”)于近日知悉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查封冻结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的不动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资产被查封冻结的情况
近日,公司知悉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查封冻结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5号2号楼1至4层E的不动产。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正式法律文书,公司正积极跟进、核查本事项,后续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资产被查封冻结的原因
根据公司核实,上述资产被查封冻结,系因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租赁”)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浙银租赁向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所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8)。
三、资产被查封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上述资产仍由公司保管使用,未受到上述查封冻结事项的影响,若法院采取进一步措施,则可能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公司已与浙银租赁积极沟通,充分听取专业法律顾问的意见,妥善处理双方纠纷,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司法程序,与浙银租赁进行沟通,争取就争议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公司公告,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6-017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完毕。
2.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2,682.82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事项已执行完毕,根据本次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较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德化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科创”)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下发的《结案通知书》【(2025)浙0102执10931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因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金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收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浙0102执10931号】。同日,公司因上述事项收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传票》【(2025)浙0102执10931号】。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划扣被执行人张烘、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张云升、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5,155,161.67元及根据法律文书确定的后续利息;若存款不足的,则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变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下发的《结案通知书》【(2025)浙0102执10931号】,内容如下:
申请执行人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张云升、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张烘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9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云升、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张烘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2025)浙0102执10931号案件执行完毕。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已执行完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与华融租赁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结清;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已撤回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云升先生所持本公司6,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49%)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的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程序。司法拍卖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较大影响。公司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结案通知书》【(2025)浙0102执10931号】。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