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5-031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湖智脑”)持有公司股份15,702,2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5%。
● 本次解除质押和质押完成后,新湖智脑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5,697,28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97%,占公司总股本的8.75%。
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接到公司股东新湖智脑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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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数据比例均以本公告日股东持股数计算所得。
2、上表中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剩余被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剩余被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包含本次质押股份的数量。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新湖智脑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已用于后续质押,具体详见本公告“二、股份质押情况”。
二、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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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且相关股份不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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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5-030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7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911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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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小团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俞建利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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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议案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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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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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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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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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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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为部分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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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沈建萍、李勤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1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