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涉及提起仲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维权) 公告编号:2025-062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涉及提起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资助逾期涉及提起仲裁的概述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与索尔思光电(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尔思成都”)、Source Photonics, LLC(以下简称“索尔思美国”)以及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以下简称“索尔思光电”)签订《可转债投资协议》,与索尔思光电签订《Warrant To Purchase Certain Preferred Shares Of 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购买索尔思光电优先股认股权证协议》)。根据《可转债投资协议》,公司向索尔思成都提供5,000万美元的等值人民币可转债贷款。索尔思光电、索尔思美国对索尔思成都在《可转债投资协议》项下所有偿还义务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索尔思美国以其持有的索尔思成都3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因可转债未能转换为股权,对可转债贷款按照年利率6%(单利)收取利息。截止至2025年5月31日,索尔思成都仅偿还681万美元本金及至前述截止日全部美元借款利息对应的等值人民币7,749万元,尚未偿还的4,319万美元本金等值人民币已逾期。
鉴于索尔思成都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足额偿还《可转债投资协议》项下约定的本金及利息。同时,还存在协议项下约定的其他相关方的违约情形。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已及时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并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5)深国仲涉外受5914号-1、(2025)深国仲涉外受5915号-1。
经友好协商,公司与前述仲裁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方,就仲裁请求事项达成和解,于2025年7月3日签署《关于万通可转债和万通投资之和解协议》(以下简称“和解协议”)。截至2025年7月3日,公司收到了索尔思成都支付的《和解协议》项下约定的全部和解金,共计人民币352,025,121.85元。公司对索尔思成都的财务资助逾期款项已全部收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5日、2025年7月4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涉及提起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进展暨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2025-059)。
二、财务资助逾期涉及提起仲裁的进展情况
公司根据《和解协议》的约定,于2025年7月3日向深圳国际仲裁院递交撤回仲裁的申请,并于近日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出具的《撤案决定书》(2025)深国仲涉外撤5914号、(2025)深国仲涉外撤5915号,深圳国际仲裁院根据《仲裁规则》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撤销前述已受理的两项仲裁案。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国际仲裁院撤案决定书》(2025)深国仲涉外撤5914号
2、《深圳国际仲裁院撤案决定书》(2025)深国仲涉外撤5915号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