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时“蓝天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2025年09月17日,02时53分48秒 国内动态 阅读 2 views 次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5-053

转债代码:111017 转债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时

“蓝天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一、简要介绍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1、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9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的《蓝天燃气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依据《蓝天燃气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2025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自2025年9月22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详见公司将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期间,“蓝天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蓝天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5年9月19日(含2025年9月19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96-3829259

传真:0396-3835000

电子邮箱:ltrq2017@126.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解放路68号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5-054

转债代码:111017 转债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2025年9月16日收到公司董事王波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调整安排及个人意愿,王波先生自愿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波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成员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邱巍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王波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成员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邱巍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邱巍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邱巍先生:出生于1981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行政人事中心副总监;2021年12月至今任河南省豫南燃气有限公司西平燃气分公司经理,2024年3月至2025年9月15日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邱巍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邱巍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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