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朱新爱女士减持前持有公司股票39,462,5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5%。朱新爱女士于2025年5月7日披露股份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计划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268,1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597,5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合计减持不超过9,865,6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占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00%。朱新爱女士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29,596,8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静女士减持前持有公司股票513,0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刘静女士于2025年5月7日披露股份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计划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28,2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占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00%。刘静女士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384,8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朱新爱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4,26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5,597,5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合计减持9,865,6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占其减持前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0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刘静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12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占其减持前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4.99%,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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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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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