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年07月10日,03时30分52秒 国内动态 阅读 3 views 次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公告编号:2025-062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注:本表中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期,安琪酵母(宜昌高新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高新区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亿元,拟根据实际情况分次提取,实际借款情况以实际发生为准,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此合同提供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2025年4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023号”“2025-028号”“2025-046号”公告。

公司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全部系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亿元,其中对宜昌高新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25年4月30日)起12个月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2亿元

2.担保方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具体包括:发放的贷款、议付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所承兑的商业汇票或所开立的信用证项下付款义务而为债务人垫付的垫款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贴现的全部汇票金额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相关资金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均已签署,具体条款以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宜昌高新区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宜昌高新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助于其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本次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控股子公司宜昌高新区公司提供担保,可加快其发展、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该公司偿债能力强,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担保事项符合审批程序及相关规定,此次担保合规,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亿元(全部系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7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07亿元人民币、1,333.33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4%。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6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0.55%。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公告编号:2025-063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1月15日,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004号”公告。

2025年4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因涉及关联方数量较多,且预计交易金额较小,未达到单独披露标准,故上表中所列关联方“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简化披露,范围为安琪集团、安琪集团控制的除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子公司。

注2:2024年7月,公司高管覃先武不再担任湖北微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湖北微琪)董事,故上表所列与湖北微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至7月。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总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没有超过此前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总额。以上关联交易金额未经审计,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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