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维权) 公告编号:2025-028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建投”)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569,0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合肥建投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4,944,144股公司股份,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拟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拟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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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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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合肥建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1、本公司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合锻股份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 12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本公司减持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本公司减持股票不得违反本公司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4、本公司减持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5、如果本公司减持股票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公司将在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说明其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合肥建投可能依据其资金安排、公司股价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及减持股份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合肥建投严格遵守了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合肥建投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