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25-29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64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就《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具体回复如下:
【问题1】 公司于2024年11月实施资产置换,目前主营粮油食品加工、农产品贸易、乳品的生产销售。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462,716万元,同比下降12.19%;实现归母净利润223万元,同比下降83.94%;实现扣非净利润-256万元,同比下降115.22%。分行业看,粮油食品加工业务收入277,739万元,同比下降6.66%,但公司2023年粮油食品加工业务收入为257,895万元,按该数据计算2024年粮油食品加工业务收入则同比增长7.69%;农产品贸易类收入125,496万元,同比下降13.53%,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表中,农产品贸易收入155,605万元,同比下降12.45%。
请公司补充披露:(1)模拟2023年初完成上述资产置换,列示上市公司2024年、2023年模拟财务数据及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期间费用、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等;(2)各业务板块主要经营主体及其业绩情况,包括公司持股比例、设立或取得时间、报告期末总资产、净资产、期间营业收入、净利润及同比变化情况,结合各业务板块主要经营模式、销售区域、行业地位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影响因素,量化分析公司业绩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并说明粮油食品加工业和农产品贸易收入有关数据存在差异的原因;(3)分别列示粮油食品加工、农产品贸易业务板块近两年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合作年限、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期末应收应付款项余额等情况,并说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发生较大变化及原因;(4)结合农产品贸易业务模式、商品采购及销售定价方式、货物流转情况、公司向客户转让相关产品前的控制权情况,说明农产品贸易业务所采取核算方式及其具体依据,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5)说明农产品贸易业务客户供应商之间、以及与公司其他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是,进一步列示交易对方名称、基本情况、交易时间、交易品类、交易金额,并结合各方在交易过程中承担的风险与责任,说明有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融资性贸易等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模拟2023年初完成上述资产置换,列示上市公司2024年、2023年模拟财务数据及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期间费用、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等;
假设公司于2023年初完成上述资产置换,模拟测算2024年、2023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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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假设公司于2023年初完成上述资产置换,即在2022年期末,置入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中南粮油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置出湖南金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金健农产品(湖南)有限公司、金健农产品(营口)有限公司,并按资产置换协议约定支付资产置换差价8,361.76万元;
2.鉴于公司于2023年收到湖南金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金健农产品(营口)有限公司现金分红3,800.00万元,假设上述分红于资产置换前即已完成。
综合上述模拟财务数据的变动情况,其中变动幅度较大的主要包括:
1.公司2024年末的非流动负债较上期末下降43.43%,主要系公司根据资金情况分别提前归还了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2,100万元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2,350万元的长期借款,剩余长期借款2,450万元(光大银行)因2025年11月到期转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2.公司2024年度营业利润较上期下降21.12%,主要系公司研发费用较上期增加550.55万元,增幅为17.13%。2024年,公司通过技术创新活动,聚焦产业问题,攻克技术难关,不断强化在粮油精深加工领域的研发能力,全年累计开展研发项目49个,新增授权发明专利3项,开发出RD50花色挂面、RD47多维营养强化面制食品工艺、嚼趣味系列酸奶、2kg益生元巨无霸分享果冻等多项新产品、新工艺。
3.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较上期增长52.41%,主要系公司2024年度整体所得税费用率下降所致。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为1,319.51万元,金健植物油有限公司、金健粮食有限公司、湖南金健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子公司的利润总额合计为5,832.43万元,占合并利润总额的442.01%,利润总额集中于少数主体并根据适用所得税税率(25%)确认所得税费用。与此同时,部分亏损子公司基于未来盈利不确定性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即部分亏损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0,导致2023年度公司所得税费用率(所得税费用率=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达79.49%。2024年,公司通过内部架构调整和职能优化,各子公司经营利润逐步回归合理水平,其中,金健植物油有限公司等利润总额前三的子公司利润总额合计为3,090.55万元,占合并利润总额的315.77%,同时,部分亏损子公司也由亏转盈,且未来盈利可预期,从而于2024年度对部分主体确认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故导致2024年度公司所得税费用率降至57.86%,但仍远高于合并范围内各子公司的所得税费用率,随着公司内部架构和职能的优化,公司整体税率将逐步回归合理水平,未来所得税费用率下降具有一定的持续性。
二、各业务板块主要经营主体及其业绩情况,包括公司持股比例、设立或取得时间、报告期末总资产、净资产、期间营业收入、净利润及同比变化情况,结合各业务板块主要经营模式、销售区域、行业地位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影响因素,量化分析公司业绩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并说明粮油食品加工业和农产品贸易收入有关数据存在差异的原因;
(一)各业务板块主要经营主体及其业绩情况,并量化分析公司业绩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
公司现有粮油食品加工、农产品贸易、乳品及休闲食品等主要业务板块,各主要板块经营主体及业绩情况如下表:
1.粮油食品加工业务
(1)主要经营主体及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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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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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关于子公司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较大的原因:
[1]:根据公司产业链建设及对子公司战略定位的调整,金健粮食有限公司、金健粮食(益阳)有限公司、金健植物油有限公司、金健植物油(长沙)有限公司以生产加工职能为主,且2023年度为落实湖南省储备粮油政策性与经营性的“两分开”,公司的储备业务统一由湖南金健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承接,且因储备业务承储主体变更的批复于2024年6月完成,故储备补贴根据批复文件下发时间分别计入上述4家经营性公司和湖南金健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导致4家经营性公司利润同比减少,湖南金健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同比扭亏为盈。
[2]:金健面制品有限公司、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因2023年的净利润为负数,故同比变动为不适用,其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小麦市场价格持续下降,公司合理把控原材料采购节奏,成本降低,利润同比增长。
[3]:湖南金健米业营销有限公司因上年利润为负数,同比不适用,其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是对各板块子公司的定位调整及内部协同机制的合理优化,利润同比增加。
2.关于子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同比变动幅度较大的原因:
[4]:金健植物油(长沙)有限公司2024年期末总资产增长38.88%,净资产增长173.75%,主要系公司于2024年对其增资6,247万元所致;
[5]:根据公司产业链建设及对子公司战略定位的调整,湖南金健米业营销有限公司现已承担公司整体粮油食品板块的销售、品牌宣传等职能,即粮油食品加工业务板块的子公司生产的产品销售给湖南金健米业营销有限公司,再由湖南金健米业营销有限公司统一对外销售,故其2024年年末总资产、2024年度收入均有所上升。
[6]:湖南农发金健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原为湖南乐米乐家庭营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成立之初以“销售粮油产品+配送到家”的经营模式为主,但由于项目资金投入不足,规模体量偏小,整体营运成本高,导致其经营亏损,截至2023年末净资产为-2,986.08万元。公司近两年以来,强化了对粮油产业链的建设,并于2024年对其重新定位,以粮油原材料集采和进出口贸易为主要经营业务,其收入规模及盈利情况均得到大幅增长,其2024年度的营业收入为90,205.59万元,同比增长105.99%,其中公司合并范围内大宗原材料销售收入为54,369.75万元,粮油食品销售收入为10,703.89万元,农产品贸易业务收入为25,131.95万元,在其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湖南农发金健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642.20万元,增长190.70%;期末总资产15,729.12万元,较上期期末增长534.22%。
[7]子公司营业收入的合计金额为587,771.32万元,未对内部交易进行抵消。
(2)粮油食品加工业务业绩综述
综合上表,虽然公司2024年度粮油产品因市场竞争激烈、消费市场需求不振等原因,导致该业务板块抵消内部交易后收入下降6.66%;但由于原料单价下降等原因,毛利率上升0.62%,粮油业务板块的主要经营主体在2024年度的净利润整体较上期增长1,161.88万元,增幅40.83%。
2.农产品贸易业务
(1)主要经营主体及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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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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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因公司完成与控股股东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置换,湖南金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金健农产品(湖南)有限公司和金健农产品(营口)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内。
(2)农产品贸易业务业绩综述
综合上表,农产品贸易业务板块2024年营业收入合计148,748.36万元,较2023年下降58,347.15万元,净利润合计-160.93万元,较2023年下降1,238.15万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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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2024年1-11月受市场行情转淡影响大宗农产品供应需求,从事饲料贸易业务的三家子公司为合理把控业务节奏,控制资金风险,同时为避免资产置换事项完成时的资金占用,公司2024年1-11月的贸易业务收入同比2023年同期减少43,862.72万元,净利润同比减少1,155.64万元;
二是为进一步聚焦粮油主业,公司于2024年11月末置出了主要从事饲料贸易业务的三家子公司,2024年12月不再合并其利润表,导致公司2024年12月贸易业务收入同比减少14,484.43万元,净利润同比减少82.51万元。
3.乳品业务
(1)主要经营主体及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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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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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乳品业务业绩综述
综合上表,2024年受市场需求疲软影响,公司乳品业务收入同比下降11.15%,同时由于优化产品销售结构、生奶采购价格下降等综合因素,乳品业务的毛利率同比上升6.85%,抵消了收入下降的影响,公司乳品业务板块净利润相对稳定。
4.休闲食品业务
(1)主要经营主体及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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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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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湖南新中意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期末的净资产及年度净利润为负,同比变动不适用。
(2)休闲食品业务业绩综述
休闲食品行业呈现高度分散化竞争格局,产品迭代周期短,线上线下融合的多元化渠道生态日趋复杂,与传统粮油产品的经营逻辑存在显著差异。湖南新中意食品有限公司长期聚焦糖果、果冻等传统品类,过度依赖传统经销商的单一渠道,未能有效捕捉市场机遇实现产品创新与渠道突破,导致企业发展陷入瓶颈。
近三年以来,湖南新中意食品有限公司的年销售额较小,品牌影响力不足、产品定价缺乏竞争力,叠加刚性固定成本支出压力,经营质量持续承压。根据已披露2024年财务数据,湖南新中意食品有限公司毛利率不足5%,与三只松鼠(24.25%)、盐津铺子(30.69%)、良品铺子(26.14%)等头部休闲食品上市公司存在显著差距。从费用结构来看,行业特性决定休闲食品企业需投入一定的营销资源构建品牌认知度。2024年,三只松鼠、盐津铺子、良品铺子等头部企业销售费用率分别达17.59%、12.5%、21.08%,而湖南新中意食品有限公司近三年销售费用率为19.43%、9.58%、7.69%,既未能形成持续有效的品牌传播,又难以支撑渠道扩张。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刚性支出的多重挤压下,湖南新中意食品有限公司经营业绩不佳,净资产持续为负。
2024年以来,公司休闲食品业务围绕产品升级、成本优化、市场渠道转型等方面着力,取得突破。湖南新中意食品有限公司拓展了“好想来”等直营零食系统渠道,公司的糖果、果冻销量增加,特别是打造了2KG什锦大果冻等一批爆款产品,2024年度的营业收入同比增加38.69%。休闲食品板块2024年的净利润为-1,339.37万元,较2023年下降338.04万元,主要系拓展新的销售渠道后,对产品进行了更新换代,对部分包装物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导致。
随着与“好想来”等直营零食系统渠道的深度合作,公司休闲食品板块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257.45万元(未经审计),同比上年同期增幅为426.70%,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5.量化分析公司业绩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251.53万元,较2023年度减少1,096.32万元,下降81.34%,其中粮油食品加工业务、农产品贸易业务、乳品业务及休闲食品等主要业务板块净利润下降418.33万元,母公司、中南粮油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主体净利润减少677.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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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 中南粮油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营粮油食品的研发及检测,2024年度业绩保持稳定;
2.公司母公司主要承担集团管理职能及部分研发职能,上表中母公司净利润为扣除应在合并报表抵消的对子公司投资收益、对子公司应收款项及长期股权投资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3.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主要为抵消公司子公司间内部购销且期末未对外出售部分存货包含的内部交易利润。
上表中,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较2023年下降738.63万元,主要系2024年度增加资产置换项目专项审计评估费用及信息化建设费等,管理费用同比上升493.23万元;同时母公司2024年确认的政府补助同比下降210.94万元导致。
综合上述分析,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下降主要系农产品贸易业务板块利润下降导致,公司已于2024年完成资产置换,置出了主要从事饲料贸易业务的三家子公司,农产品贸易业务板块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将明显减少。
(二)粮油食品加工业和农产品贸易收入有关数据存在差异的原因
因为公司2024年年报披露的分行业、分产业数据是与进行追溯调整后的2023年年报披露的分行业、分产业的数据进行对比的,按照资产置换完成后追溯调整的2023年分行业的业务收入明细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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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上表,一是公司按照分行业口径披露的粮油食品加工业收入情况是:如果根据资产置换情况对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进行追溯调整后,公司2023年度粮油食品加工业的收入为297,545万元,同比2024年度粮油食品加工业务收入下降6.66%。如果按照未进行追溯调整的2023年度粮油食品加工业收入257,895万元同比,则公司2024年度粮油食品加工业务收入上涨7.69%。
二是公司按照分行业口径披露的2024年度农产品贸易收入为125,496万元,同比下降13.53%;公司按照分产品口径披露的2024年度农产品贸易收入为155,605万元,同比下降12.45%,其主要系市场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大宗农产品供应需求,同时公司进一步聚焦粮油主业,而将主要从事饲料贸易业务的三家子公司置出,导致农产品贸易收入同比下降。另分行业、分产品中的农产品贸易收入统计口径不同,一部分农产品贸易业务在分行业中归属到进出口业务,金额为30,109万元,从而导致上述统计差异。
三、分别列示粮油食品加工、农产品贸易业务板块近两年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合作年限、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期末应收应付款项余额等情况,并说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发生较大变化及原因;
(一)公司粮油食品加工业务板块近两年前十大客户情况
2024年粮油食品加工板块前十大客户交易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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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粮油食品加工板块前十大客户交易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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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负数表示预收客户款项余额,下同;
2.湖南福昆商贸有限公司(2024年客户)与长沙市诺禾粮油贸易有限公司(2023年客户)的实控人为同一人;
3.公司近两年前十大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4.粮油产品包括包装大米、包装植物油、包装挂面等产品。
综合上述近两年粮油食品加工板块前十大客户情况,公司粮油食品加工业务的客户较为稳定,前十大客户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粮油食品加工业务板块近两年前十大供应商情况
2024年粮油板块前十大供应商交易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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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粮油板块前十大供应商交易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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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期末应付款项为负数表示期末预付供应商款项余额,下同;
2.供应商湖南嘉合晟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3.原料油品种包含豆油、菜油、米糠油、玉米油等;
4.大米包含籼米或粳米。
公司的大宗原辅材料采购实行“以销定采、滚动采购、适度库存”的原则,同时根据国内国际市场行情合理把控节奏,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力争尽可能降低采购成本。公司大宗原材料的采购一般由多个合格供应商报价,公司与报价最低者签订合同,因此每年的前十大供应商存在一定的变化。
(三)公司农产品贸易业务板块近两年前十大客户情况
2024年贸易板块前十大客户交易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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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贸易板块前十大客户交易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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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负数表示预收客户款项余额,下同;
2.湖南嘉合晟贸易有限公司(2024年客户)与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3.饲料添加剂包含氨基酸、硫酸盐等。
2024年度,公司为聚焦主责主业,一是对公司主要从事饲料业务的三家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湖南粮食集团进行了资产置换,在此期间,因开展贸易业务的资金需求较大,但考虑股权置出过程中为控制资金风险,相关业务开展放缓或停止,故部分客户无法有效维持。二是公司根据产业链建设及子公司职能情况,对负责采购业务的子公司进行了业务调整,明确旗下子公司围绕粮油原材料的大宗农产品等配套开展贸易及采购,以生产加工和贸易采购相结合的方式服务于公司粮油食品加工核心主业的需求。三是自2024年以来,大宗农产品价格从年初高位逐步回落,其中玉米价格下跌态势明显,为确保贸易业务风险可控,饲料贸易业务减少。综合前述原因,故公司近两年贸易业务的前十大客户变化较大。
(四)公司农产品贸易业务板块近两年前十大供应商情况
2024年贸易板块前十大供应商交易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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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贸易板块前十大供应商交易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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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期末应付款项为负数表示期末预付供应商款项余额,下同;
2.2024年期末公司预付江苏佳丰粮油工业有限公司3,128.32万元,主要系考虑临近春节,市场销售需求增大,结合公司的销售策略和油脂原料的采购计划,同时考虑江苏佳丰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的工厂所在地点为江苏区域,原料油的运输方式为船舶运输,运输周期相对较长,故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进行提货,但因受工厂发货安排及码头运输排船计划的影响,该原料油实际于2025年1月验收入库;
3.公司近两年贸易板块前十大供应商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贸易业务供应商是基于贸易业务客户需求以及公司的采购政策变化而变化,且公司根据产业链职能情况,于2024年集中由旗下子公司湖南农发金健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公司粮油加工业务所需大宗原材料的采购,并明确其以生产加工和贸易采购相结合的方式服务于公司粮油食品加工核心主业的需求。故2024年度,公司增加了小麦、菜油等产品品类的贸易业务,相应的供应商也随之变化。
四、结合农产品贸易业务模式、商品采购及销售定价方式、货物流转情况、公司向客户转让相关产品前的控制权情况,说明农产品贸易业务所采取核算方式及其具体依据,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
公司根据农产品贸易业务具体交易的业务实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选择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收入,公司2024年度农产品贸易业务收入155,604.63万元,其中适用总额法确认收入155,593.39万元,适用净额法确认收入11.24万元。
(一)适用总额法的情况
公司主要农产品贸易业务适用总额法确认收入,这类业务的业务模式、定价方式、货物流转等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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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期货点价交易是指以某月份的期货价格为计价基础,以期货价格加上或减去双方协商同意的升贴水来确定双方买卖现货商品的价格的定价。(当现货价格高于期货价格时,称为升水;反之,当现货价格低于期货价格时,称为贴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贸易业务模式、定价方式等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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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上述,公司在从事上述农产品贸易业务中,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系交易的主要责任人,以总额法确认贸易业务收入,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适用净额法的情况
公司开展的部分农产品贸易业务具有一定代理人特征,该部分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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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上述,公司结合贸易业务中公司承担的存货风险、向客户转让商品的责任、定价方式等因素,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判断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取得对该商品的控制权。公司农产品贸易业务以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及其具体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与公司的业务实质相匹配。
五、说明农产品贸易业务客户供应商之间、以及与公司其他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是,进一步列示交易对方名称、基本情况、交易时间、交易品类、交易金额,并结合各方在交易过程中承担的风险与责任,说明有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融资性贸易等情形。
经自查,关联方湖南嘉合晟贸易有限公司是公司农产品贸易板块客户与粮油板块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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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旗下子公司向湖南嘉合晟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原料油是用于食用油的生产加工,向湖南嘉合晟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储备菜油主要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健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的通知》(湘粮调〔2024〕19号)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储备菜油的轮换,需将储备的菜油轮出销售,再轮入符合质量标准的新的储备菜油。相关业务真实、具有商业实质,并未存在融资性贸易等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客户及供应商与公司其他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核查程序及意见】:
(一)核查程序
我们针对以上事项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复核公司编制模拟报表的基本假设、基础数据、编制过程等,并对模拟报表执行分析程序;
2.获取粮油食品加工、农产品贸易及乳品等业务板块主要经营主体明细,并复核业绩数据;
3.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各业务板块主要经营模式、销售区域、行业地位及市场环境变化;
4.结合访谈及年报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分析各业务板块业绩变动的原因及对公司整体业绩下滑的影响;
5.复核公司年报披露的粮油食品加工业和农产品贸易收入有关数据存在差异的原因;
6.对公司粮油食品加工、农产品贸易购销业务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了解、测试及评价的程序;
7.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企查查等公开信息渠道查询粮油加工业务、农产品贸易的主要供应商和客户基本工商登记信息(业务范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股东信息、实际控制人及关键管理人员等信息)、行政处罚、法律诉讼等事项,进而核查主要供应商、客户及相关业务的真实性,以及主要供应商、客户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8.对粮油食品加工业务、农产品贸易业务进行梳理,核查公司是否存在供应商和客户受同一公司(或者自然人)控制以此进行闭环交易的情形;
9.结合业务模式,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与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相关的条款与条件,分析公司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评价公司农产品贸易业务收入会计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0.选取公司粮油食品加工业务、农产品贸易业务中大额采购和销售样本执行细节测试。通过检查相关业务购销业务的合同签署情况、粮油存货货权交接文件、出入库单据、购销发票及收付款单据等原始交易资料,核查农产品贸易业务的真实性;
11.对公司粮油食品加工业务、农产品贸易业务中大额采购和销售执行函证程序。我们通过对粮油食品加工业务、农产品贸易业务主要供应商和客户在报告期内的交易额及往来款项执行函证程序,以核查相关农产品贸易交易是否真实发生;
12.选取金健米业与主要农产品贸易业务供应商和客户的购销合同,核查相关协议的关键条款,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同时获取相关农产品贸易业务货权交接单等资料,核查农产品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时点、收入确认金额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并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得到一贯执行;
13.选取农产品贸易业务中销售客户执行访谈程序,核查农产品贸易业务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并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得到一贯执行。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上述回复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审计证据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问题2】 年报显示,公司乳业收入 9,662 万元,同比下滑 15.21%,因生奶采购价格下降导致毛利率上升 6.85 个百分点至 36.04%,处于同行较高水平。请公司补充披露:(1)乳制品业务近两年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合作年限、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期末应收应付款项余额等情况,并说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发生较大变化及原因;(2)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列示近两年生奶采购成本和采购量、乳品销售单价和销售量及同比变动幅度,并结合乳业具体业务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型、加工流程、销售渠道等,分析乳业收入下降、毛利率上升且处于同行业较高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乳制品业务近两年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合作年限、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期末应收应付款项余额等情况,并说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发生较大变化及原因;
(一)乳制品业务主要客户情况
2024年度,公司乳制品业务收入为9,662万元,较2023年度下降15.21%,近两年主要客户情况如下表:
1.公司乳制品业务2024年度主要客户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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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乳制品业务2023年度主要客户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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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上述,公司乳业板块的销售以湖南省市场为主,客户较为分散,集中度较低,主要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两年主要客户较为稳定,不存在明显变动。
(二)乳制品业务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乳制品业务主要采购原料为生奶,近两年公司乳制品业务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表:
1.公司乳制品业务2024年度主要供应商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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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乳制品业务2023年度主要供应商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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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生奶市场行情的变化,公司对自营牧场的生奶供应及外部供应商的结构进行了调整优化,故公司乳制品板块2024年度新增宁夏塞上牧源牧业有限公司、宁夏兴垦牧业有限公司作为生奶供应商。
综合上述,公司乳制品业务主要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事项外,近两年公司乳制品业务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较为稳定,不存在明显变动。
二、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列示近两年生奶采购成本和采购量、乳品销售单价和销售量及同比变动幅度,并结合乳业具体业务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型、加工流程、销售渠道等,分析乳业收入下降、毛利率上升且处于同行业较高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列示近两年生奶采购成本和采购量、乳品销售单价和销售量及同比变动幅度
1.公司近两年生奶采购成本和采购量变动情况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
公司近两年生奶采购成本和采购量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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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未披露生奶采购成本及采购量,仅阳光乳业(001318)在定期报告中披露2024年其外购生鲜乳采购价格同比2023年下降7.62%,与公司生奶采购成本变动趋势一致。同时,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主产省生鲜乳收购价格数据,2023年至2024年生鲜乳收购价格持续下降,与公司生奶采购价格变动趋势相符。
2021-2024年中国生鲜乳价格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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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近两年乳品销售单价和销售量变动情况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
公司近两年乳品销售单价和销售量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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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业上市公司近两年乳制品销售单价及销售量变动,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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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经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其奶制品销量均以合并口径披露,未进一步区分液态奶、奶粉等细分品类的销量。由于不同企业的产品结构存在显著差异(如低温奶销售权重不同),因此难以直接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乳制品销售单价及销量。
3.结合乳业具体业务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型、加工流程、销售渠道等,分析乳业收入下降、毛利率上升且处于同行业较高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乳制品业务的经营主体系旗下控股子公司湖南金健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健乳业公司”),其采用“牧场+工厂+市场”的经营模式,以湖南省市场为主,依托自有牧场奶源优势,重点推广销售低温牛奶产品,辅以常温牛奶产品销售。金健乳业公司拥有巴氏奶、常温奶2个乳品加工车间和共10条自动化生产线。从牧场的养殖端采取集约化全舍饲的饲养方式,实行管道式全封闭机械挤奶;运输端每日从牧场运送原奶至工厂加工,使得原奶供应的稳定性和质量可控性具有充足保障,实现了从奶牛养殖、奶源获取、乳品加工到冷链配送销售全过程的质量监控溯源能力;加工端生产线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实行CIP自动清洗、高温巴氏杀菌、超高温瞬时灭菌、全封闭自动灌装等全过程无污染作业;产品端开发了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发酵乳、调制乳、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等6大类60余种产品。
从销售模式来看,金健乳业公司构建了学校、社区、酒餐、商超和通路相结合的销售网络体系,以“湖南人自己的鲜奶,牧场在身边、好奶自然鲜,鲜奶300公里”等为品牌宣传方向、打造“鲜系列、嚼系列”特色乳制品产品体系,公司致力于成为湖南本土乳制品的标杆品牌。金健乳业公司2024年合计生产8,694吨乳品,合计销售8,574吨乳品,从销售渠道销售额占比来看,学生奶渠道销售额占比约72%,流通渠道销售额占比约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