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516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5-029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或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为追溯调整母公司2022年半年度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2023年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2023年年度母公司利润表。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不影响合并报表数据,不会导致母公司相关年度的盈亏性质发生改变,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后期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2022年半年度至2023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概述
2022年3月7日,控股子公司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河矿业)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决定向方大炭素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分红889,763,603.39元。方大炭素于2022年3月8日收到分红款889,763,603.39元后公司按照收到分红款进行账务处理。因后续发展项目转型需要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调减利润分配7亿元, 本次实际向方大炭素分配现金红利189,763,603.39元。因莱河矿业资金由方大炭素代管,调减利润分配7亿元未归还至莱河矿业,也未将调减利润分配7亿元由未分配利润调至其他应付款。
后期经对转型项目调研评估,转型项目不及预期终止推进。莱河矿业于2023年12月3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决定向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向公司分红7亿元。
公司未及时对《关于调整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进行账务处理。基于审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半年度至2023年度确认的母公司投资收益和净利润进行重新确认、计量并予以更正(2022年第一季度、第三季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第三季度报告已同步进行重新确认,因季报未披露母公司报表本更正公告不再列示)。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具体情况及影响
(一)对母公司报表的影响
1.对2022年半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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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2022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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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2023年半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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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差错更正事项对2023年1-6月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4.对2023年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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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差错更正事项对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无影响。
(二)对母公司报表附注的影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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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编制的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事项。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