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赛力斯、遇见小面、三只松鼠等26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
(转自:IPO热点)
近期,证监会公布了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6月13日—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6日—2025年6月12日)、(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5日)、(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29日)、(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22日),对佳亿化纤、迈萪科技、剑桥科技、宏业基、国星宇航、尚鼎芯、和辉光电、数智云库、顺友跨境物流、纳芯微、奥杰股份、亿腾医药、南华期货、晶澳科技、溜溜果园、江西生物制品、遇见小面、赛力斯、鸣鸣很忙、安诺优达、瀚天天成、广和通、三只松鼠、红星冷链、奥联物业、四川新荷花这26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
其中,就赛力斯,补充材料要求关注到:(1)请补充说明你公司下属公司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开展情况,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要求。(2)补充说明你公司下属公司保险代理业务开展情况,是否取得相应资质、证照。(3)请结合偿债能力等情况,补充说明本次发行完成前后,你公司股权质押情况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就遇见小面,补充材料要求关注到:(1)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领域。(2)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酒的生产和销售,请补充说明白酒生产及经营情况。(3)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开发、运营的网站、APP、小程序等产品情况,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个人用户信息,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4)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境内募投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5)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已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合规性,包括具体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参与人员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价格公允性、协议约定情况、履行决策程序情况、规范运行情况,并就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6)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就鸣鸣很忙,补充材料要求关注到:(1)你公司下属公司业务涉及烟草制品零售,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领域,是否符合外资准入政策要求。(2)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酒的生产和销售,请补充说明白酒生产及经营情况。(3)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开发、运营的网站、APP、小程序等产品情况,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个人用户信息,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4)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未决诉讼的具体情况,相关情形是否可能会对你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可能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障碍,相关未决诉讼是否充分披露。请你公司及律师发表明确意见。(5)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已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合规性,包括具体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参与人员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价格公允性、协议约定情况、履行决策程序情况、规范运行情况,并就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6)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就佳亿化纤,补充材料要求关注到:请说明佳亿化纤原股东以佳亿化纤的100%股权为对价增持佳美福建1%股权,该股权转让价格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对价支付情况、税费依法缴纳情况,以及佳美香港未全资持有佳美福建的原因及合理性。
就迈萪科技,补充材料要求关注到:请你公司说明2018年收购取得惠立勤100%股权的定价依据、支付手段、支付期限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上述收购事项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的外商投资、税务管理等监管规定,你公司与股权转让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请说明主要境内运营实体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就江西生物制品,补充材料要求关注到:根据备案报告,你公司2020年12月拟面向部分社会人士或机构,以及体系内的管理层、员工进行股份增发,请说明是否属于公开发行证券,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的情形。请说明控股股东2021-2022年间将部分股份转让给32名自然人的背景情况。
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
(2025年6月13日—2025年6月19日)
本周国际司共对7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具体如下:
一、佳亿化纤(秘交转公开)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1、请说明:(1)搭建和返程投资涉及的各相关主体履行外汇管理、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税务管理等监管程序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佳亿化纤原股东以佳亿化纤的100%股权为对价增持佳美福建1%股权,该股权转让价格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对价支付情况、税费依法缴纳情况,以及佳美香港未全资持有佳美福建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说明:香港中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香港钧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未按协议约定支付购买发行人股权的相应对价,请提供最新情况,该等情况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障碍及理由。
3、请说明:部分投产项目未向主管机关办理投资项目备案或备案项目变更核准手续,部分项目未办理环评批复和环保验收手续,上述事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是否影响本次发行上市。
4、请说明:(1)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预计募集资金量,并列表说明发行前后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2)募集资金境内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目前是否按规定告知备案机构并履行相关手续,如未完成是否影响本次境外发行上市。
二、迈萪科技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请你公司说明2018年收购取得惠立勤100%股权的定价依据、支付手段、支付期限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上述收购事项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的外商投资、税务管理等监管规定,你公司与股权转让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请说明主要境内运营实体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三、剑桥科技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1、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资准入政策要求。
2、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发、运营的网站、APP、小程序等产品情况,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个人用户信息,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3、请补充说明境外募投项目详细情况及履行境外投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四、宏业基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1、请补充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是否构成《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知》规定的限制融资情形或其他不得上市情形。
2、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房屋建筑物抵押情况是否会对经营业务及本次发行上市产生实质性影响。
3、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五、国星宇航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1、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请说明是否实际开展相关业务并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业务经营是否符合《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的通知》等规定要求。
2、请结合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相关业务调整进展,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持有的资质许可等是否涉及外商投资限制或禁止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要求。
3、请列表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持有民用卫星制造、民用遥感卫星地面站建设项目、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无线电台执照、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测绘资质证书等资质许可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主体、取得时间、核发主管部门、许可内容、有效期、实际使用情况等。
4、请说明国有股东标识办理进展。
5、请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备案材料内容和格式指引》,说明股份代持形成原因、演变情况、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你公司股份。
6、请说明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5名离职人员参与时是否为公司员工,3名外部顾问是否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7、请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是否涉及开发及运营APP、小程序、公众号等产品情况,是否涉及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如有,请说明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
8、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六、尚鼎芯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1、请说明你公司提交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所涉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定价差异原因及其合理性。
2、请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限制或禁止领域。
3、请说明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包括未行使及行使超额配售权情况下发行的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预计募集资金量、列表说明发行前后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4、请说明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设立背景、价格公允性、章程或协议约定情况、规范运行情况,并就其实施是否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七、和辉光电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你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技术出口业务,请说明最近三年技术出口业务的开展情况及合规性。
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
(2025年6月6日—2025年6月12日)
本周国际司共对3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具体如下:
一、数智云库(秘交转公开)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1、股权架构搭建及返程并购的合规性。(1)境外搭建离岸架构涉及的外汇登记、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税费缴纳等监管程序合法合规情况的结论性意见。(2)返程投资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是否符合《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2、你公司境内运营实体涉及元宇宙概念的具体情况及合规性,是否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是否涉及服务或支持虚拟资产交易。
二、顺友跨境物流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1、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领域。
2、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3、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开发、运营的网站、APP、小程序等产品情况,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个人用户信息,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4、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已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合规性,包括具体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参与人员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价格公允性、协议约定情况、履行决策程序情况、规范运行情况,并就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5、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三、纳芯微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1、请说明你公司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2、你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范围均包含技术出口业务,请说明最近三年技术出口业务的开展情况及合规性。
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
(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5日)
本周国际司共对5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具体如下:
一、奥杰股份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1、请说明:你公司股权控制架构设立的合规性,包括但不限于搭建和返程投资涉及的各主体履行外汇管理、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税务等监管程序的具体情况,是否依法合规;发行人取得境内实体鹰潭拓新机电有限公司的支付手段及其合规性,股权转让环节相关转让方纳税申报缴纳情况,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请列表说明奥杰英科(苏州)新材有限公司股东和发行人层面股东持股比例对应情况。
2、请说明:你公司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
3、请说明:你公司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请核查已建、在建及拟建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二、亿腾医药
请对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及配套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进一步说明标的资产亿腾医药集团相关情况。
三、南华期货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1、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资准入政策要求。
2、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境外业务开展及合规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境外子公司资本金需要履行的监管程序及履行情况。
3、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发、运营的网站、APP、小程序等产品情况,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个人用户信息,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四、晶澳科技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1、请说明你公司下属公司受到安全生产相关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相关安全生产事故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缴纳罚款进展及是否已采取必要、有效的整改措施;是否存在其他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及具体情况,是否构成《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的限制融资情形或其他不得上市情形。
2、你公司及下属公司存在未决诉讼,请说明相关案件审理进展及是否构成本次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五、溜溜果园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1、请说明备案材料对控股股东认定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及认定标准,并就控股股东的认定情况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2、请说明国有股东履行国有股标识等国资管理程序进展情况。
3、请结合你公司提交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与你公司董监高的关联关系,说明新增股东入股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4、请逐项列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境内外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及比例,并说明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履行情况。
5、请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是否涉及开发、运营网站、小程序、APP、公众号等产品,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个人用户信息,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
(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29日)
本周国际司共对9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具体如下:
一、江西生物制品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1、请列表显示你公司历史上股权代持双方名称、代持股权比例、代持起止时间、解除代持方式、频繁更换代持方的原因,并结合被代持方在代持期间的任职情况,按照监管适用指引相关规定进一步说明股权代持形成原因、演变情况、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股权代持期间被代持方是否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包括是否违反竞业禁止规定)。并结合上述代持情况对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说明控股股东持有的股权是否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2、根据备案报告,你公司2020年12月拟面向部分社会人士或机构,以及体系内的管理层、员工进行股份增发,请说明是否属于公开发行证券,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的情形。请说明控股股东2021-2022年间将部分股份转让给32名自然人的背景情况。
3、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资准入政策要求。
4、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二、遇见小面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1、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领域。
2、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酒的生产和销售,请补充说明白酒生产及经营情况。
3、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开发、运营的网站、APP、小程序等产品情况,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个人用户信息,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4、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境内募投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5、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已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合规性,包括具体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参与人员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价格公允性、协议约定情况、履行决策程序情况、规范运行情况,并就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6、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三、赛力斯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是请补充说明你公司下属公司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开展情况,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要求。
二是补充说明你公司下属公司保险代理业务开展情况,是否取得相应资质、证照。
三是请结合偿债能力等情况,补充说明本次发行完成前后,你公司股权质押情况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四是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开发、运营的网站、APP、小程序等产品情况,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个人用户信息,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四、鸣鸣很忙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1、你公司下属公司业务涉及烟草制品零售,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领域,是否符合外资准入政策要求。
2、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酒的生产和销售,请补充说明白酒生产及经营情况。
3、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开发、运营的网站、APP、小程序等产品情况,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个人用户信息,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4、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未决诉讼的具体情况,相关情形是否可能会对你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可能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障碍,相关未决诉讼是否充分披露。请你公司及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5、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已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合规性,包括具体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参与人员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价格公允性、协议约定情况、履行决策程序情况、规范运行情况,并就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6、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五、安诺优达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1、请说明你公司注销浙江安诺优达、安维康科技、义乌检验所的原因及办理进展,是否对你公司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请具体说明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构成,夏佐全通过其控制的时丰华富向李志民授予股权激励份额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就员工持股计划的价格公允性、规范运行情况及其实施是否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3、请说明开展IVD检测试剂盒、测序仪及生物信息学分析软件以及配套技术支持及实验室设计服务等业务取得资质许可的情况。
4、请说明你公司前期通过北京医检所、义乌检验所、上海检验所开展基因检测服务业务等外商投资限制或禁止领域业务的具体情况。
5、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医疗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医学检验、市场调查等,请说明是否实际开展相关业务并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外商投资限制或禁止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要求。
6、请说明北京检验所在报告期内使用自行研制但未经注册的体外检测试剂在实验室内对终端用户的样本进行基因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提供给用户的具体情况,是否因此受到处罚或责令停业等措施,是否已完成整改。
7、请说明你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受到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及整改进展。
8、请说明国资管理程序办理进展。
9、请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是否涉及开发及运营APP、小程序、公众号等产品情况,是否涉及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如有,请说明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
10、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六、瀚天天成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1、请说明你公司股东出资纠纷、股份代持纠纷案件审理进展情况,并就控股股东或者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你公司的股权是否存在重大权属纠纷,以及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如涉及股份代持,请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备案材料内容和格式指引》进行核查。
2、请结合新增股东与你公司董事及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意见。
3、请说明国资管理程序进展情况。
4、请说明员工持股平台向激励对象提供借款的具体情况,并就员工持股计划的价格公允性、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是否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5、请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外商投资限制或禁止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要求。
6、请说明你公司前期A股上市辅导备案及向上交所提交科创板上市申请的具体情况及终止原因,是否计划继续推进A股上市及具体安排,是否存在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7、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七、广和通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1、请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你公司的股份存在质押的具体情况,及其对你公司控制权和业务经营的影响,是否构成《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境外上市禁止性情形。
2、请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经营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要求。
八、三只松鼠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1、请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你公司的股份存在质押的具体情况,及其对你公司控制权和业务经营的影响,是否构成《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境外上市禁止性情形。
2、请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出版物零售、广告设计及代理、酒类经营的具体情况,是否实际开展并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经营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要求。
3、请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是否涉及开发、运营网站、小程序、APP、公众号等产品,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信息内容,提供信息内容的类型以及信息内容安全保护措施;同时说明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九、红星冷链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1、请结合红星集团与红日景明、红日明升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备案材料对控股股东认定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及认定标准,并就控股股东的认定情况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2、请说明新增股东以0元对价受让你公司股份的定价依据及合规性。
3、请说明:(1)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增值电信业务的具体情况,是否实际开展并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相关业务收入、利润占比及业务合规性;(2)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外商投资限制或禁止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要求。
4、请具体说明发行上市方案,包括每股面值、发行股数(含超额配售)、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预计募集资金量等,并列表说明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的情况下,本次境外上市前后股权架构的变化情况。
5、请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是否涉及开发及运营APP、小程序、公众号等产品情况,是否涉及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如有,请说明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
6、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
(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22日)
本周国际司共对2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具体如下:
一、奥联物业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1、请说明:(1)设立奥联广州外商投资、外汇管理等程序履行情况;(2)引入嘉美达(香港)小比例持股的原因、合理性及业务真实性;(3)奥联广州收购奥联物业、奥联智慧城服的对价、对价支付、定价依据以及相关转让方所得税纳税情况,是否符合外资管理、外汇管理、税务等规定;(4)嘉美达集团股权转让对价、定价依据,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关于跨境换股相关规定;(5)奥联物业设立、组织机构设置、股份转让等是否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
2、请说明境内运营实体(含各层级子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经营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
3、请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就期权激励计划是否设置预留权益及合规性等发表意见。
二、四川新荷花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1、你公司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请说明上述业务开展情况及持有的相关资质,是否涉及外资限制或禁止准入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要求。
2、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前期A股申报及撤回相关情况,是否存在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不利影响或实质性障碍的事项。
3、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