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100中國(02608)三位董事因融資保證金出現違約于禁售期出售公司股份
智通財經APP訊,陽光100中國(02608)公佈,公司獲公司執行董事、主席兼行政總裁易小迪先生、執行董事範小衝先生及非執行董事範曉華女士通知,彼等被視爲于禁賣期內在公開市場以強制出售方式出售樂昇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201.5萬股公司股份(約佔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公司已發行股本的0.08%),乃因融資保證金出現違約。
根據上市規則附錄 C3 第 A.3 段,公司董事於公司財務業績刊發當日及緊接年度業績刊發日期前 60 日內(禁售期)不得買賣任何公司證券。刊發截至2024 年12 月31日止年度業績的董事會會議將於 2025 年 3 月 28 日舉行。雖然易小迪先生、範小衝先生及範曉華女士對出售事項並無影響力或控制權,但出售事項仍在禁售期內,並視作彼等進行交易。
董事(除易小迪先生、範小衝先生及範曉華女士外)認爲于禁售期的出售事項乃根據上市規則附錄C3第C.14 段於特殊情況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