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6-042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源德(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德”)提供担保,累计担保合同金额为20,000万美元及185,000万人民币,按2026年5月25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6.8318元计算,折合人民币321,636.00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额折合人民币为133,312.89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78%。前述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源德提供的担保。
2、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公司为源德提供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和披露情况
1、2026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源德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用于为源德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日常经营所需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本担保额度预计的有效期为自本议案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的前一日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担保协议中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源德与相关债权人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协议或出具相关保证书,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内的单笔担保原则上不再提交董事会审批。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担保业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李虎先生,根据源德实际运营资金需要,在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决定办理担保业务,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的前一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公司为源德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源德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融资额度协议》,合同约定浦发银行在合同约定融资额度使用期限内可向源德提供的融资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整。同日,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为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和由此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以及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公司提供上述担保后,公司已为源德提供担保额度累计为人民币321,636.00万元。上述累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人民币5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范围内,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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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源德(香港)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UNIT NO.2 ON 12/F,PERFECT INDUSTRIAL BUILDING, NO.31 TAI YAU STREET,KOWLOON,HONG KONG
3、成立时间:2017年4月5日
4、注册资本:59,851,082港元
5、经营范围:电脑相关周边设备,电子器件等制造、加工、进出口及批发业务
6、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源德为公司持有100%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7、公司董事:李虎、田华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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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上表中,2025年相关数据已经审计;
②源德2025年度资产负债率为94.58%,2026年第一季度末资产负债率为96.33%。
9、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源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公司、源德与浦发银行无关联关系
五、保证书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源德(香港)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主合同:指前述《融资额度协议》及相关合同。
(5)保证金额:人民币3亿元整。
(6)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7)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为20,000万美元及185,000万人民币,按2026年5月25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6.8318元计算,折合人民币约321,636.00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额折合人民币为133,312.89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78%,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源德的担保。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对源德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约为人民币178,364.00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源德与浦发银行签订的《融资额度协议》;
2、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