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都证券债券承销违规,北京证监局连发5份监管文书追责

2025年5月15日,北京证监局针对国都证券债券承销业务违规事项,下发5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机构及4名项目相关人员分别采取监管谈话、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出具警示函等措施。
这已是国都证券5月以来收到的第二张监管罚单。
5月7日,安徽证监局对国都证券下发警示函,认定其在受托管理“H22国厚1”债券业务中存在未勤勉尽责问题。
短短一周之内,债券承销与受托管理两个环节相继被追责。
一、处罚清单:机构与个人同时被追责
北京证监局本次共下发5份行政监管措施,处罚对象覆盖机构及项目组成员:
对机构:国都证券被采取监管谈话,公司主要负责人须在规定日期前往北京证监局接受谈话。这意味着公司最高管理层需就违规事项作出说明,而非仅通过公告形式回应。
对个人:
扈海天(项目负责人):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1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相关职务。这是针对个人从业资格的较重处罚,直接影响其职业生涯。
卢頔、彭家华、唐大为(项目组成员):均被出具警示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从机构到项目负责人再到普通组员,本次处罚体现了监管“穿透式追责”的执法思路,责任不仅落在公司层面,而是压实到具体环节、具体人员。
二、违规事项:尽职调查存在重大疏漏
北京证监局指出的违规事项可归纳为债券承销尽职调查中的三项核心疏漏:
未审慎核查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变化情况;
未审慎核查相关销售收入真实性;
未审慎核查应收账款和存货涉及的相关工程项目真实性。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作为债券承销机构,国都证券在核查验证、风险揭示等法定职责上未能勤勉尽责。
虽然北京证监局未在决定书中直接点名具体债券项目,但结合公开信息推测,涉事项目可能涉及以下已违约债券:
“19成龙01”(2019年发行):发行人成龙建设集团后续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处罚,涉及虚增收入、伪造工程资料等行为。债券持有人已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之诉,涉及金额约0.51亿元。
“20福晟01”:债券违约后引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五矿国际信托起诉国都证券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索赔金额4.75亿元(2025年5月12日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国都证券一审胜诉)。
上述两只债券目前均处于诉讼纠纷中,国都证券作为承销机构被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一周两张罚单:债券业务全链条暴露合规漏洞
5月7日,安徽证监局对国都证券下发警示函,认定其在受托管理“H22国厚1”公司债券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部分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2023年和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未勤勉尽责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月15日,北京证监局的5份决定书再次指向国都证券。
债券承销环节(北京证监局)与受托管理环节(安徽证监局)相继被处罚,反映出国都证券在债券业务全链条,从发行承销到存续期管理均存在合规管理缺陷。
这种系统性问题表明,相关违规并非个别项目人员的疏忽,而是债券业务条线内控机制的整体性失效。
四、业绩承压:投行业务收入大幅下滑
除合规问题外,国都证券2025年经营数据亦不容乐观。
营业收入16.07亿元,同比下降10.98%;归母净利润7.40亿元,同比下降19.99%;投行业务收入467.23万元,同比大幅下降62.56%。
投行业务收入大幅下滑,一个重要原因是2025年上半年国都证券投行业务资格处于暂停状态。
此外,受债券市场“低利率、高波动”环境影响,据报道,国都证券固定收益投资业务收入从2024年的8.9亿元降至2025年的3.07亿元,降幅约65.5%。
业绩下滑、合规违规、诉讼纠纷,国都证券当前面临多重压力的叠加。
五、浙商证券控股后的整合挑战
2025年5月,浙商证券通过董事会换届改组正式成为国都证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34.77%。钱文海(浙商证券党委书记、董事长)出任国都证券董事长,张晖(浙商证券原副总裁、首席风险官)出任总经理。
此次控股整合被市场寄予协同发展的预期。
但浙商证券接手的首个完整年度,国都证券即出现合规内控体系失效、投行业务收入腰斩、债券承销接连被处罚等情形。
2025年1月,周亮加盟国都证券任副总经理,其具备丰富的投行业务管理经验。但从当前情况来看,国都证券债券业务合规体系的重整,优先级或许高于业务规模的扩张。
六、行业趋势:债券承销监管持续收紧
国都证券并非孤例。据统计,截至5月15日,年内券商罚单已达120张,被罚券商增至47家。其中,债券承销业务和资产证券化(ABS)业务的罚单增量尤为明显。
监管逻辑正在发生以下变化:
追责范围扩大:从仅处罚机构,延伸到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全链条覆盖:承销、受托管理、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均纳入监管视野
差异化处罚:根据责任程度采取警示函、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不同层级的措施
据证监会2025年4月17日发布的执法情况综述,全年证监会对66家各类中介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共计罚没6.02亿元。债券中介机构正在经历一轮合规环境的整体重塑。
国都证券本次收到的5份决定书,表面上是针对个人的处分,实质上暴露的是公司债券业务内控体系的系统性缺陷。一周之内两地监管机构相继出手,问题横跨承销与受托管理两个环节。
对浙商证券而言,整合国都证券的难度或许超出此前预期。接手的不仅是一个需要业务协同的平台,更是一个合规体系亟待重建的标的。
对于证券行业,北京证监局的本次处罚传递的信号是明确的,债券承销的尽职调查责任不存在模糊空间,核查验证不到位与未履行核查义务,在监管认定中具有同等性质。
责任编辑:江钰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