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26 证券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不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博成路850号上海世博展览馆B2层5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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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陈小宏董事长主持会议,大会审议了会议的所有议案,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公司独立董事均列席会议,公司董事李益峰因公委托董事张铮出席会议并签署相关文件。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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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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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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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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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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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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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签订展馆租赁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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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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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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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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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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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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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到议案9为普通决议事项,议案获得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10和议案11为特别决议事项,议案获得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大会议案6、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郝红颖、沈静文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26 股票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5月6日,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349,981股。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及《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35,533,549股变更为724,183,56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735,533,549元变更为人民币724,183,568元。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和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号)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号)。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债权人放弃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但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董家渡路200号董家渡外滩中心T3栋16楼
2.申报时间:2026年5月22日起45日内,每个工作日9:00--17:00
3.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1-63366287、63366275
5.邮箱地址:stock@dlg-expo.com
6.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应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