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丽妍发公告“封杀”新氧系门店,新氧回应:传播不实信息,已发律师函

2025年11月25日,01时21分17秒 科技新知 阅读 3 views 次

新浪科技讯 11月24日晚间消息,近日,普丽妍发布致广大消费者的正式声明,公布了一批非官方合作医疗机构,其中新氧旗下40多家自营及合作门店一并进入了“永不合作”黑名单。

普丽妍声明中表示,所列医疗机构均未通过普丽妍官方正规渠道采购产品,因此公司对这些医疗机构所使用的普丽妍产品不承担任何正品保证责任。

声明进一步强调,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产品说明书,普丽妍产品仅限于国家正式批准的医疗机构中由具有相关专业医师资格的人员,且经生产厂家或其委托/指定机构的专业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后,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使用。普丽妍称,未对所列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进行过普丽妍产品的专业注射培训,其医护人员可能缺乏对普丽妍产品正确的使用方法、注射技巧及注意事项的充分了解,可能较难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面对指控,今日晚间,新氧青春诊所发布《关于“普丽妍”相关言论的情况说明》予以回应。新氧声明指出,近日,普丽妍(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普丽妍致广大消费者的正式声明》,点名提及“新氧青春诊所”,就我司使用的普丽妍产品采购渠道、真伪保障及医护专业能力作出严重失实、具有明显误导性的信息,引发部分消费者关注。

新氧坚称,新氧青春诊所使用的每一支普丽妍产品,均由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资质的企业依法供货,具备完整进货手续,可通过国家药监部门 UDI(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进行真伪查询和全流程追溯;新氧全国门店均为依法批准的医疗机构,相关医生依照《医师法》规范执业,并在ISO 37301合规管理体系下开展诊疗活动,始终将医疗安全与消费者权益置于首位。

新氧在声明中表示,尊重上游合作伙伴的合理商业安排,但坚决反对任何以“安全”为名、通过传播不实或误导性信息来损害医疗机构商誉、制造消费者恐慌、干预正常市场竞争的行为。这既伤害了消费者的信任,也破坏了行业应有的专业与秩序。包括培训和认证在内的专业支持,是上游厂商基于产品安全和风险管理对合作医疗机构和医生应尽的基本义务,不应被附加以所谓“官方认证”“指定渠道”等前置条件,更不应被异化为操纵机构、控制价格、设置人为门槛、干预机构自主经营和医生独立专业判断的手段。

新氧表示,“普丽妍前述声明内容已对新氧商业信誉及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造成不良影响。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新氧的正当权利,我司已正式委托北京清律(上海)律师事务所向其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删除相关不当内容,停止侵权并消除影响,并保留进一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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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俊熹

(来源:新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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