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6年05月07日,02时38分00秒 国内动态 阅读 3 views 次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注:上表“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源循环”)与江门滨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汇供应链”)签订了《供应链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与芳源循环共同委托滨汇供应链代理采购货物,最高采购额度合计为20,000万元,协议有效期自2026年4月24日起至2027年4月23日。在协议执行过程中,由公司为芳源循环履行协议所产生的相应给付义务及可能的违约行为向滨汇供应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芳源循环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新增的担保额度以及已提供但尚未到期的担保金额)。前述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7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行使担保决策权,并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芳源循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4,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76,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芳源循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4,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56,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芳源循环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芳源循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江门滨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丙方)

2、债务人: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3、保证人: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6、担保范围:若乙方无法履行标的物相应货款支付等合同和补充协议中约定乙方应尽义务或产生违约行为的,甲方需承担未结清货款及违约利息代偿义务,并对乙方产生的任何其他违约行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7、担保期限: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芳源循环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情况良好;同时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日常经营活动能够有效管控,公司对其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50,000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额度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514.31%、82.1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4,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399.10%、63.7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芳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6年5月6日,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芳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两个月内(即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7月6日),如再次触发“芳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5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42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64,2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9月23日至2028年9月22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01号文同意,公司64,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芳源转债”,债券代码“11802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芳源转债”转股期间为2023年3月29日至2028年9月22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8.62元/股。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完成回购注销10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433,000股,自2023年10月30日起,“芳源转债”转股价格由18.62元/股调整为18.6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芳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2、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1月5日,因触发“芳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以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芳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芳源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63元/股向下修正为14.0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1月2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芳源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二)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6年5月6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1.90元/股),已触发“芳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芳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鉴于“芳源转债”距离存续期届满尚有一定期限,经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多重因素,以及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两个月内(即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7月6日),如再次触发“芳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6年7月7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芳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芳源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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