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华兴转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6-017
转债代码:118003 转债简称:华兴转债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华兴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4月22日期间满足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华兴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34.086元/股)的情形,已触发《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华兴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在册的“华兴转债”全部赎回。
● 投资者所持“华兴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26.22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553号文同意注册,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80,000万元,发行数量8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票面价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六年,自2021年11月29日至2027年11月28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477号文,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于2021年12月2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华兴转债”,债券代码“11800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华兴转债自2022年6月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39.33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历次对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因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条款,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修“华兴转债”转股价格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手续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自2022年6月10日起,“华兴转债”转股价格由39.33元/股调整为31.00元/股,详情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华兴源创:关于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2年8月5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30.7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兴源创: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自2022年10月12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30.7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兴源创: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华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3年6月15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30.4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兴源创:关于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登记,自2023年9月28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30.4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兴源创: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华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因公司在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21日,公司股票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触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华兴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华兴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12日起调整为26.3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兴源创:关于向下修正“华兴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024年5月24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触发“华兴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外部环境等诸多因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判断,于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华兴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议本次不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决议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4年5月25日起至2024年8月24日)如果再次触发“华兴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8月25日重新起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兴源创:关于不向下修正“华兴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4年6月20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26.1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兴源创: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华兴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因公司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能解锁的股份88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自2026年2月2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26.2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兴源创:关于“华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综上,“华兴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26.22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4月22日期间满足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华兴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34.086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华兴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华兴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华兴转债”全部赎回。
同时,为确保本次“华兴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华兴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赎回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经核实,在本次“华兴转债”赎回条件满足的前六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公司可转债的情况。如上述主体未来交易“华兴转债”的,公司将督促其依法合规交易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投资者所持“华兴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26.22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如“华兴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华兴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如投资者持有的“华兴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公司将尽快披露相关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华兴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8816 8694
电子邮箱:ir@hyc.com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