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中基协:基金公司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期限不少于三年

2026年04月17日,18时33分50秒 机构观点 阅读 3 views 次

《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今日下发,进一步明确,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核心业务人员应当纳入递延支付人员范围,递延支付比例原则上不少于40%。绩效薪酬的递延支付限不少于三年,递延支付速度不得快于等分比例。

(来源:天天基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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