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6年03月31日,07时36分16秒 国内动态 阅读 3 views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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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三圣(维权) 公告编号:2026-34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审计,公司2025年度末合并口径经审计净资产为正值,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该事项尚需深交所核准,能否获得深交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在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正常交易,证券简称仍为“*ST三圣”,证券代码仍为“002742”,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公司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与前控股股东控制的重庆市碚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碚圣医药”)共同向重庆市万盛区恒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并将该借款提供碚圣医药使用,该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已于2024年11月清偿完毕,详见公司2024年11月8日披露《关于资金占用整改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81号)。

2、公司海外子公司三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圣药业”)于2019年6月26日与埃塞俄比亚NIB国际银行(以下简称“NIB银行”)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以其厂房和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为SSC Construction P.L.C(以下简称“SSC”)向埃塞俄比亚NIB国际银行借款4亿比尔(折合人民币约5,183万元)提供担保,该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构成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2024年6月,SSC已提前结清贷款,NIB银行已解除对以三圣药业厂房和机器设备的抵押。根据埃塞俄比亚当地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SSC公司已向NIB清偿相关的全部银行借款本息及违约金,根据埃塞俄比亚当地法律的规定,三圣药业对NIB的全部担保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三圣药业的担保责任也已经全部解除;三圣药业用以提供担保的财产(房屋、机器设备)的抵押登记已经全部解除;三圣药业在本次担保合同中不存在其他法律风险。公司聘任的国内律所和审计机构已完善核查程序。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0日披露《关于违规担保整改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89号)。

3、公司存在最近一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2026年3月3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2026]8-147号)。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99,848,459.7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9,682,691.5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09,593,070.6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8,380,544.2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8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本规则9.3.12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综合2025年度公司经审计净利润为负,但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公司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因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于2024年11月消除。

2、因公司违规对外担保事项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于2024年12月消除。

3、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因截至2024年度末近三年连续亏损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的审计意见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

4、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8-148号),公司因最近一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

5、根据查询结果,公司被冻结的主要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

综上,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的退市风险及其他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已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 三圣 公告编号:2026-35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根据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战略布局,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决定收购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春瑞 ”或“目标公司”)少数股东郝廷艳持有的重庆春瑞11.94%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境内自然人:郝廷艳

身份证号码:5102241963********

住址: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郝廷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公司名称: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仙桃街道舟济路36号9-2

3、法定代表人:董永廷

4、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79年10月14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203540373D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盐酸普鲁卡因,甲醇钠,对硝基苯甲酸,氯化锶,苯佐卡因,赤血盐钾,对氯苯甲酸,N.N′-二苄基乙二胺二乙酸盐(DBED),1-对硝基苯基2-氨基-1.3-丙二醇(按许可证核定的有效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9、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重庆春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公司聘请了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拟收购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所涉及的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资产评估。双方同意本次交易参考正式的评估报告并基于目标公司未来预期业绩定价。

五、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郝廷艳

乙方: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标的股权

双方同意,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为甲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11.94%股权(出资额1075万元)。

(二)本次交易的对价

基于目标公司未来预期业绩,并参考《评估报告》,双方同意本次交易的对价按以下规则确定:

1、若目标公司2026年度和202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总计达到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6300万元及以上(即实现净利润≥6300万元),则标的股权的对价为5000万元(含税),即乙方就本次交易应向甲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总额为50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含税)。

2、若目标公司2026年度和202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总计未达到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6300万元,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在5300万元至6300万元之间(即5300万元≤实现净利润<6300万元),则标的股权的对价为4000万元(含税),即乙方就本次交易应向甲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总额为4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万元整,含税)。

3、若目标公司2026年度和202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总计未达到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6300万元,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在5300万元以下(即实现净利润<5300万元),则标的股权的对价为3000万元(含税),即乙方就本次交易应向甲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总额为3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含税)。

(三)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1、交割完成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15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含税)。

2、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双方应按照约定的结算剩余股权转让对价款,乙方应在上述结算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

3、鉴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代扣代缴甲方个人所得税,故甲方实际收到的款项为乙方依法代扣代缴甲方个人所得税后的金额。

4、乙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汇款、支票等方式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四)交割安排

1、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的第1个工作日为标的股权的交割日。自交割日起,乙方享有标的股权的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2、在本协议生效后9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促使和确保标的股权全部变更至乙方名下,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完成相关的股权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且取得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

(五)税费

1、双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并由法定的纳税义务人或代扣代缴义务人缴纳。

2、双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中介机构服务费、差旅费等其他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本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六、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员工安置及债权债务转移处理事宜。

七、本次股权收购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标的为公司已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收购不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股权收购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整体经营管理,提升其经营决策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本次收购所需资金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三圣 公告编号:2026-36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2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街道云泉路19-附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送达公司证券部的截至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16:00前。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24日(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潇

联系电话:023-68239069

传真电话:023-68340020

联系邮箱:ir@cqssgf.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街道云泉路19-附2号三圣股份证券部

3、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

六、备查文件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42”,投票简称为“三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4月2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__________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4月2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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