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6年03月25日,02时55分44秒 国内动态 阅读 7 views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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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6-008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王振坤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会董事人数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存放向控股股东湖北长江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定向发行的股份所募得的资金,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管的相关法规要求,公司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此次募集资金存管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监管协议的签署等具体事宜。

二、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姚小林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别激励对象离职,按照激励计划及授予协议的规定,公司将合计回购注销1,554,000股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认为此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上一个议案提及的个别激励对象离职,公司需回购注销股份共1,554,000股。程序完成后,总股本将由目前的3,318,336,316股变更为3,316,782,316股。公司将根据此数据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本的信息并办理变更登记。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一致同意于4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相关议题。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6-009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定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的同一表决权只能在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选择一种,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的具体方法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五)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14点。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9:15-15:00。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8日。

(七)出席对象

1.于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8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此次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内容请详见公司于此股东会通知同日发布的公告。议案具体内容请见本通知的附件1。

3.特别说明

议案3.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在本次股东会表决票进行统计时,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4月14日,8点30分至17点。

(二)登记方法

股东可以以现场递交、信函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登记须填写现场参会登记书(详见本通知的附件2)。

以现场递交方式办理登记的,自然人股东应向本公司提交其本人股东账户卡、开立该股东账户卡所使用的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材料外,代理人还应持其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向本公司提交该法人的股东账户卡、开立该股东账户卡所使用的证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该法人的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材料外,代理人还须持其本人身份证、该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的附件3)。

以信函邮寄、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请股东比照现场递交方式所需提交的材料,向本公司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须股东签名或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或其电子版,并在现场参加会议时,提交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若有)的原件。

(三)登记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8号办公楼四楼,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5-52600072

传真:025-52600072

邮政编码:211111

联系人:赵彬

(四)登记及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的各项费用须自理。

特此通知。

2.现场参会登记书;

3.授权委托书;

4.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附件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请各位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此议案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事项背景

2024年7月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经审议决定以1.26元/股的价格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6,636.57万股限制性股票。2024年9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股份已于2025年10月2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107人,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3,571,252股。

(二)回购原因及数量、金额

近期有2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股权激励方案》和授予协议约定,其剩余激励期限内尚未解禁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原价收回,不再激励。涉此情形的股票数量为1,554,000股,回购价格为1.26元/股,对应的回购金额为1,554,000×1.26元/股=1,958,040元。

(三)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将使本公司股本减少1,554,000万元,但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前述议案提及的2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授予协议约定,公司需对应回购注销股份1,554,000股,总股本将由目前的3,318,336,316股变更为3,316,782,316股。公司将根据此数据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本的信息。

附件2:

现场参会登记书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机构) 系你公司股东,联系电话: 。兹确认,本人(本机构)将亲自(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你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举行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特此登记确认。

说明:

1.以邮寄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书于2026年4月14日17点之前寄发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8号。邮政编码:211111。传真号码:025-52600072。

2.上述登记书的打印、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表格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机构)出席你公司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方格内选择一项,使用“√”标记。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委托人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注:股东对每一个累积投票议案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3.委托人应事先未作具体标记的,代理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4.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附件4:

网络投票的具体方法及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239;

(二)投票简称:奥特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简称:奥特佳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6-010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将与南方英特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英特)、TACO Air International Thermal Systems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TACO AI)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23,822.71万元。

该两关联公司均系本公司占股50%的合营企业。

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27,626.18万元(本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经审计的结果为准。)。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关联董事姚小林先生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万元)

2 由于本公司2025年年审工作尚未完成,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同类业务发生金额均为未经审计数据,最终以经审计的结果为准。

3 此数值为该等收入占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未经审计)的比例。

4 此数值为该等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未经审计)的比例。

二、关联人介绍与关联关系

(一)南方英特

1.基本情况

2.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78,218.55万元,净资产60,604.25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254,004.64万元,净利润10,055.46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董事姚小林先生、总经理朱光先生担任南方英特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情形。因此,南方英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南方英特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核查,南方英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TACO AI

1.基本情况

2.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阅,单位已换算为人民币):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29,671.08万元,净资产 13,066.84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45,317.67万元,净利润3,062.57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总经理朱光先生担任TACO AI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情形。因此,TACO AI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TACO AI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核查,TACO AI在中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各自主营业务多类产品及服务的购销行为。公司始终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2026年已发生的交易额的追溯批准

公司与上述两关联方的交易处于连续的状态,且公司与其在新年的关联交易金额的较准确的预测需在一季度末方可基本完成。鉴于此,公司当前做出的日常关联交易预测及未来股东会做出的审议批准(如审议通过)的时间权限应追溯覆盖2026年初至批准日已实际发生的交易额(但不能超越预测数)。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姚小林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6-01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共计1,554,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6月18日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至6月27日在公司内部网站上公示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4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24年7月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7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等公告。

5.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并确定2024年9月6日为授予日,以1.26元/股的价格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6,636.57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9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7.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年4月16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8.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年6月27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并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9.2025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7月2日为预留部分的激励股票的授予日,以1.26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7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1483.86万份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年8月2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3,309,623,844股变更为3,308,833,844股。

11.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年10月21日,公司完成了解除限售的办理程序并发布《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因一名激励对象在解除限售前离职,实际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107名,解除限售数量为23,571,252股,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0月23日。

12.2025年11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3,322,333,344股。

13.2025年11月7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年12月9日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14. 2026年3月23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近期有2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股权激励方案》和授予协议约定,其剩余激励期限内尚未解禁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原价收回,不再激励。涉此情形的股票数量为1,554,000股。

(二)回购价格、金额

根据授予协议的相关规定,回购价格为1.26元/股。因两位激励对象近期离职,按照股权激励计划及授予协议的相关规定,回购价格为1.26元/股,对应的回购金额为1,554,000×1.26元/股=1,958,040元。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注:本次变动后的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将使本公司股本减少1,554,000元,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有关规定。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有效。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此次回购注销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就此事出具的《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中的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6-012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章程》中具体条款的拟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的原因

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别激励对象离职,按照激励计划及授予协议的规定,公司将合计回购注销1,554,000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由目前的3,318,336,316股变更为3,316,782,316股,注册资本由目前的3,318,336,316元变更为3,316,782,316元。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拟修订前后对照表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无变化。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将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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