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5-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元
■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42.75%,主要原因是造纸板块子公司关停清算,支付职工安置款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期末公司持有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期末公司持有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所致。
(4)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42.39%,主要原因是公司预付电费增加所致。
(5)使用权资产较年初减少43.75%,主要是公司租赁房租减少所致。
(6)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33.23%,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归还借款所致。
(7)应付账款较年初减少43.03%,主要原因是造纸板块子公司关停清算,集中支付供应商货款所致。
(8)预收账款较年初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期预收租金减少所致。
(9)合同负债较年初增加1261.27%,主要原因是本期造纸板块子公司处置存货预收款增加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47.90%,主要原因是本期辞退福利减少所致。
(11)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94.84%,主要原因是本期造纸板块子公司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12)租赁负债较年初减少98.28%,主要原因是本期融资租赁款到期归还所致。
(13)预计负债较年初减少31.02%,主要原因是本期履行支付义务所致。
2.报告期损益指标同比发生重大变动说明
单位:元
■
主要变化因素说明:
(1)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63.03%,主要原因是造纸板块子公司关停清算,业务终止,相应收入减少。
(2)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75.22%,主要原因是造纸板块子公司关停清算,业务终止,成本减少。
(3)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减少56.00%,主要原因是造纸板块子公司关停清算,业务终止,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减少。
(4)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93.54%,主要原因是造纸板块子公司关停清算,业务终止,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
(5)研发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40.92%,主要原因是造纸板块子公司关停清算,业务终止,研发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
(6)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数据中心业务收入增加,营业利润同比增加。
(7)利润总额、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数据中心业务营业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8)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报告期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单位:元
■
主要变化因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造纸板块子公司关停清算,采购和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田生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秋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秋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田生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秋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秋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5一053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在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10月1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田生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52)。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重大风险清单的议案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风险管理工作,保障风险管理机制有效建设和运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公司组织各业务部门以2024年度风险清单为基础,结合2025年度相关法律法规、部门定位及职责的变化等,梳理、识别、评估潜在存在的风险,形成公司2025年重大风险清单。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5-054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2.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经履行公司聘任程序,拟聘任天职国际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4.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及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乔国刚,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陈朋,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刘斌,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慧先,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公司支付中兴华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费合计77万元,系根据公司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61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39.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1.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减少16万元,主要系本年度公司已全面退出造纸业务,审计范围有所减少。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兴华202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中兴华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综合考虑经营管理实际,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经履行公司聘任程序,拟聘任天职国际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全体委员认为,天职国际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八次审计委员会意见;
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5-055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增强现金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1,457,540,903.34元,公积金2,027,334,743.67元,其中盈余公积69,030,441.17元、资本公积1,958,304,301.5元。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拟依次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69,030,441.17元、资本公积1,388,510,462.17元,两项合计1,457,540,903.34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公司2024年年末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本次拟用于弥补母公司亏损的资本公积来源于股东以货币、股权等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不属于特定股东专享或限定用途的资本公积金。
二、母公司累计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母公司累计亏损主要来源于造纸业务存续期间累计亏损。公司现已关停造纸业务,聚焦发展数据中心业务,积极开拓市场、降本增效,盈利能力持续上升,具备现金分红能力和长效分红基础。
三、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弥补亏损仅为公司所有者权益项下的内部结构调整,不影响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和净资产总额,亦不会对公司现金流量产生任何影响。
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母公司盈余公积减少至0万元,资本公积减少至569,793,839.33元,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0元。
公司实施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有助于推动公司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四、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
本次公司拟使用公积弥补亏损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5-056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于2025年10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亲自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且加盖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11月11日16: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登记发送后请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1日8:30一16:3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君丽 朱 喆
联系电话:0955-7679334
传 真:0955-7679216
电子邮箱:mly@chinapaper.com.cn
邮政编码:755000
通讯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工业园区凤园路以北美利云誉成云创中卫数据中心证券投资部。
(五)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815,投票简称为“美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会议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种类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至本次会议闭幕时为止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5-057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辞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张蕾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张蕾女士申请辞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张蕾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