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10月27日,01时06分54秒 国内动态 阅读 4 views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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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川发磁浮100%股权、对川发磁浮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新筑交科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将在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事项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有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所持奥威科技35.9092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经评估备案的评估值人民币36,136.00万元为交易价格,向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发展引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引领资本”)转让所持有的上海奥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威科技”)35.90929%股权。2025年9月30日,奥威科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确认通知书》及换发的营业执照。引领资本已根据双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款人民币36,136.00万元。具体详见2025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转让奥威科技35.9092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25-092)。

3、2025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天新能源”)的控股子公司桔乐能电力(沧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桔乐能”)于2025年9月22日收到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案的《应诉通知书》等案件材料,案号为(2025)冀09民初51号。本次诉讼事项原告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被告为桔乐能电力(沧州)有限公司。本案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20年10月,桔乐能与十一科技签署《EPC总承包合同》,约定十一科技作为总承包人负责“桔乐能电力(沧州)有限公司110MW农光互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设计、施工与采购。项目于2020年11月开工,因工程建设进度明显滞后、建设规模减少、部分手续未办理完毕等偏离合同约定的情况,发承包双方就工程结算产生较大争议,诉讼涉及金额194,133,062.16元(截至2025年9月10日)。2025年10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桔乐能提起的反诉。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周凤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秀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秀英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周凤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秀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秀英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10月22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凤岗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99)。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10月22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宏鹰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99)。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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