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法院审理一起委托投资虚拟货币亏损案,判定原告损失自担

2026年03月18日,10时28分09秒 加密货币 阅读 2 views 次

比推消息,中国山东济南市章丘区法院近日披露一起典型案例:刘某委托朋友张某投资”艾尔法币”,平台显示每日收益数百元。投资后平台无法访问,张某告知平台负责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立案。刘某起诉要求张某返还投资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投资虚拟货币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因此本案中委托合同为无效合同。张某未因委托行为获利,投资亏损系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应由刘某自行承担。

法官提醒:2017 年七部门公告及 2021 年十部门通知均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非法金融活动,投资损失不受法律保护。即使通过他人代为操作,只要实质是参与虚拟货币交易,同样不受法律保护。(澎湃新闻)

(来源:比推)

说明: 比推所有文章只代表作者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相关新闻
    没有相关文章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