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5-049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30日(星期二)至10月14日 (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jhszqb@hjhsgy.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9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15:00-16: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裁:田玉波先生;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孙雪先生;
财务总监:张海峰先生;
独立董事:马元驹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30日(星期二)至10月1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jhszqb@hjhsgy.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投融部
电话:010-56278008
邮箱:hjhszqb@hjhsgy.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5-050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田玉波、孙雪、魏良彬、张海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6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原文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内容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田玉波、孙雪、魏良彬、张海峰: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财务核算不规范。广西某项目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导致收入等报表科目核算与列报不准确;部分应收账款核销、账龄核算不准确导致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部分工程施工类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不准确;商誉减值测试时未明确说明相关资产组范围变更原因。
2、未规范披露重大诉讼。2022年10月26日以来,你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涉诉金额1.22亿元,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临时报告、未在2023年半年报中披露相关重大诉讼。
3、未规范披露关联交易。2024年1月20日以来,你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与同一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合计6,563万元,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五项、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田玉波、董事会秘书孙雪、时任财务总监魏良彬和张海峰系上述事项主要负责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田玉波、孙雪、魏良彬、张海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当充分吸取教训,提升财务核算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将就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充分汲取教训,切实加强相关人员对《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则制度的学习,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财务核算规范化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