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4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5%以上股东陈剑锋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杨昌坤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收到公司5%以上股东陈剑锋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杨昌坤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对所持股份进行减持,现将相关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5%以上股东陈剑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066,5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6%,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4日至2026年1月23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266,647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9%,不超过上年末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现任高管杨昌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8,3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4日至2026年1月23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2,091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不超过上年末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本次减持主体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或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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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陈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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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昌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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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5%以上股东陈剑锋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杨昌坤先生相关承诺:
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并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将在就任时确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截至本减持计划公告日,陈剑锋先生、杨昌坤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陈剑锋先生、杨昌坤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上述相关拟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