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ST苏吴(维权) 公告编号:临2025-104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9月8日,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收到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5)湘0424刑初54号],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8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起诉书的公告》,公司收到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衡东检刑诉[2024]Z1号),认为进出口公司及时任进出口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杨锋在2011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协助林锡钦等人实施骗取出口退税,衡东检察院以骗取出口退税罪(从犯)追究进出口公司及杨锋刑事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起诉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0)。
二、案件当事人
1、公诉机关: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检察院
2、被告单位: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
3、被告人:杨锋(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原董事长)
三、案件判决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单位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犯骗取进出口退税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罚金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逾期未缴纳的,强制缴纳)。
二、被告人杨锋犯骗取进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3 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10月28日起至2022年1月25日止,折抵刑期90日。罚金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逾期未缴纳的,强制缴纳)。
三、对公安机关扣押被告单位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退缴的违法所得1600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四、本次判决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判决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除已经披露的事项外,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ST苏吴 公告编号:临2025-103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22,795,762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7%。
● 截止目前,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公司122,795,762股股份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标记/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9月8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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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包括司法冻结、司法标记、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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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标记/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
2、控股股东高度重视并将积极稳妥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冻结风险。
3、公司将进一步向控股股东核实上述事项相关情况,并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标记以及债务风险化解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