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年08月29日,05时51分11秒 国内动态 阅读 69 views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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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219 公司简称:南山铝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按总股本11,613,670,8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预计分配股利464,546,833.92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受利润分配权,因公司股份回购尚在进行中,后续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48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烟台锦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烟台锦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泰贸易”),为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烟台锦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次为锦泰贸易授信担保15,0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累计为其提供的授信担保余额为35,000万元人民币,3,000万欧元,3,000万美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为满足烟台锦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泰贸易”)进口铝土矿开证、国际贸易融资等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在公司会议室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担保合同”),为锦泰贸易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15,000万元, 保证期间为保证函签署之日起5年之日终止。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为其提供担保35,000万元人民币,3,000万欧元,3,000万美元。

2、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烟台锦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烟台锦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1692019262H

成立时间:2009年7月10日

注册地:龙口市东江镇南山工业园

主要办公地点:龙口市东江镇南山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吕正风

注册资本:16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煤炭批发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销售:纺织品、服装、家具、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娱乐用品、五金家电、通讯器材(不含移动电话)、仪器仪表、日用百货、文体用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令或禁止的除外)、仓储(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2、锦泰贸易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执行人。

3、截止2024年12月31日,锦泰贸易资产总额4,434,830,684.99元、负债总额2,730,820,305.59元(其中短期借款0元)、净资产1,704,010,379.40元、净利润4,389,749.18元(经审计);截止2025年6月30日,锦泰贸易资产总额2,321,116,597.98元、负债总额623,204,826.56元(其中短期借款0元)、净资产1,697,911,771.42元、净利润-3,130,090.30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本次担保为持续性担保,担保期限最高为5年。

担保金额:15,000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锦泰贸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公司各项进出口业务,自2009年开办以来在各个银行间信誉状况良好,办理各种国际贸易融资业务能够按期支付,无逾期情况发生,公司本次为锦泰贸易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锦泰贸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董事会已审慎判断其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过对其生产经营、订单接收情况考察后,公司认为锦泰贸易现金流充足,偿债能力良好,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且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公司为锦泰贸易提供担保。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5,000万人民币、63,100万美元、3,000万欧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4年年报)562.24亿元的9.05%,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等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49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停铝型材部分产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停铝型材部分产能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停产能基本情况

公司型材现有产能32万吨/年,本次计划关停产能约12万吨/年,关停产能所使用的设备投产时间为2002年-2012年,产能利用率约为59%,2024年度销量约为7万吨,实现营业收入约占公司总收入的4%。关停产能所使用设备将进行公开招标处置,部分辅助设备拆卸分解保留完好件作为配件使用。

二、本次关停产能原因

鉴于现有设备已,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针对《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拟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816,262,665.4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1,613,670,8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4,546,833.92元(含税),本期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7.69%。后续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时,将扣除回购账户中不享受利润分配权的股份。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受利润分配权,因公司股份回购尚在进行中,后续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半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基于以上调整,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自行解除职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执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1、公司报告期内决策程序合法,并且公司本身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认真检查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业务时,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50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30-16:30

● 会议召开地址: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网址(https://www.cs.com.cn/roadshow/yjsmh/)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5日(星期五)前17:00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600219@nanshan.com.cn。本公司将会于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上半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9月10日下午15:30-16:3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30-16:30

会议召开地址: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网址(https://www.cs.com.cn/roadshow/yjsmh/)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吕正风先生、独立董事方玉峰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隋冠男女士、财务总监谭树青女士等将参加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回答投资者问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5日(星期五)前17:00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600219@nanshan.com.cn。本公司将会于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30-16:30,通过互联网登陆中证网(https://www.cs.com.cn/roadshow/yjsmh/)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证券事务代表:李盛吉

电话:0535-8616188

电子邮箱:600219@nanshan.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证券报中证网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46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已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半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816,262,665.4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1,613,670,8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4,546,833.92元(含税),本期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7.69%。后续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时,将扣除回购账户中不享受利润分配权的股份。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受利润分配权,因公司股份回购尚在进行中,后续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4、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半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47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监事会取消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修订后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基于以上调整,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自行解除职位。

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公司拟决定保持9名董事会成员总数,采用8名董事与1名职工董事的组织结构,其中原8名董事会成员已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职工董事闫金安先生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1、取消监事会设置,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

2、“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条款的表述进行整体修订及细节完善。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主要内容保持不变。如有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引用条款涉及条款编号变化、标点的调整等,故不再逐条比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管理层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变更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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