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部分质押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5年08月02日,03时52分10秒 国内动态 阅读 16 views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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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2025-034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部分质押股份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持有公司42,246,0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1%。

●赵志华本次解除质押4,5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65%,占公司总股本的0.63%;剩余质押股份27,22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4.43%,占公司总股本的3.81%。

●赵志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其部分质押股份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赵志华部分质押股份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通知,其部分质押股份已办理了解除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注: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若存在后续质押计划,其将根据实际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性提示

1、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其部分质押股份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2、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部分质押股份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督促股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 临2025一033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利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8,700.00万元购买的“单位结构性存款”已到期,公司现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及到期收回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情况

2024年7月30日,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对最高总额不超过16,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2024年8月31日至2025年8月30日内有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一037)。

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利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8,700.00万元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公司公告刊登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产品信息如下:

(一)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购买产品情况

1、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银行存款产品

3、产品风险水平:无风险或风险极低

4、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0.8%至2.3%

5、产品期限:94天

6、交易日期:2025年4月28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

7、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8、认购金额:8,7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到期收回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于2025年7月31日收回本金87,000,000.00元,收到相应收益376,625.35元。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元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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