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曹飞先生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清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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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曹飞先生要约收购公司
股份的清算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济川药业”)于2025年6月16日披露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曹飞先生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等相关文件。曹飞先生向除曹龙祥先生、江苏济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控股”)及西藏济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济川”)以外的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全面要约。本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350,841,3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6%,要约收购价格为24.85元/股(基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本次要约收购价格由26.93元/股调整为24.85元/股)。要约收购期限为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7月17日。
截至2025年7月17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总数为34户,预受要约股份总数共计1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8%。曹飞先生将按照要约收购约定的条件购买上述股份。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曹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300股股份,通过其控制的济川控股间接控制上市公司416,757,360股股份、通过其控制的西藏济川间接控制上市公司100,000,000股股份。曹飞先生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516,773,6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07%。曹飞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曹龙祥先生共同控制公司563,612,11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1.15%。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济川药业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曹飞先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本次要约收购清算过户手续将于近日办理。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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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作产品玛硒洛沙韦片获得
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有限”)与南京征祥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祥医药”)合作开发的玛硒洛沙韦片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信息
玛硒洛沙韦片是征祥医药申报的1类新药,是新一代聚合酶酸性蛋白(PA)核酸内切酶抑制剂,具有广谱抗流感病毒的特性。本次获批的适应症为用于既往健康的成人单纯性甲型和乙型流感患者的治疗,不包括存在流感相关并发症高风险的患者。
二、合作协议的基本情况
2023年8月,济川有限与征祥医药签署独家合作协议,授予济川有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对征祥医药自主研发的一款用于治疗或预防流感的聚合酶酸性蛋白(PA)抑制剂口服制剂(即玛硒洛沙韦片)约定的适应症享有独家推广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7日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独家合作协议及投资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2023年9月,济川有限与征祥医药及相关方签署了《关于南京征祥医药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济川有限以自有资金6,000 万元向征祥医药进行股权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合作产品的获批,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管线,拓宽公司业务结构,预计将对公司今后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药品的上市需要一定的市场开发周期,此外,产品销售业务易受到国内医药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集中采购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6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曹飞先生要约收购结果暨
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项(以下简称“公司”或“济川药业”),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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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总数为34户,预受要约股份总数共计16,3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018%。
●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曹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300股股份,通过其控制的江苏济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控股”)间接控制上市公司416,757,360股股份、通过其控制的西藏济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济川”)间接控制上市公司100,000,000股股份。曹飞先生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516,773,6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07%。曹飞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曹龙祥先生共同控制公司563,612,11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1.15%。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济川药业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披露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曹飞先生向除曹龙祥先生、济川控股及西藏济川以外的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全面要约。本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350,841,3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6%,要约收购价格为26.93元/股,基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要约收购价格调整为24.85元/股。要约收购期限为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7月17日。
目前,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已届满,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简称:济川药业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0566
4、收购股份种类: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350,841,357股
6、预定收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8.06%
7、支付方式:现金
8、要约收购价格:24.85元/股(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收购价格由 26.93 元/股调整为 24.85 元/股)
9、要约收购有效期:自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7月17日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2025年6月11日,曹龙祥先生与曹飞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曹龙祥先生将其持有的江苏济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控股”)10.10%股权以 1,010万元价格转让给曹飞先生。本次转让系济川控股的股权结构在家族成员之间的调整。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变,曹飞先生、曹龙祥先生成为上市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本次要约收购系曹飞先生通过济川控股及西藏济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6.07%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触发曹飞先生对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系履行法定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本次收购不以终止济川药业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实施
1、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披露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相关文件,曹飞先生向除曹龙祥先生、济川控股及西藏济川以外的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全面要约。本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350,841,3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6%,要约收购价格为26.93元/股。
2、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披露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曹飞先生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等相关文件,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要约起始日期为2025年6月18日,要约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7日。
3、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披露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导致要约收购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鉴于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要约收购价格相应调整为24.85元/股。
4、公司于2025年7月5日披露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曹飞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曹飞要约收购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两份报告。
5、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7日、2025年7月5日及 2025年7月12日发布了三次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6、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每日公告当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当天撤回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以及截止当日净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等具体信息。
四、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
截至2025年7月17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总数为34户,预受要约股份总数共计16,3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018%。曹飞先生将按照要约收购约定的条件购买上述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五、公司股票复牌的安排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已满,且要约收购结果已经确认,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