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回购诉讼进展暨申请执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回购诉讼进展暨申请执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执行立案受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 涉案的金额:3,200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公司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本公司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要求被告许广益、戴晓雯回购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盟泽商贸有限公司股权事项于2024年3月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嘉定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股权回购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025年3月28日,公司收到嘉定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沪0114民初7467号),一审判决公司胜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回购诉讼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本案一审被告许广益、戴晓雯不服嘉定法院(2024)沪0114民初7467号民事判决,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中院)提出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回购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025年5月,公司收到二中院《传票》。根据《传票》信息,二中院已受理公司与许广益、戴晓雯之间的上述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案号:(2025)沪02民终502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回购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股权回购诉讼进展暨同意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调解方案的议案》。在二中院的主持调解下,公司同意接受二中院提出的调解方案,将按照二中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回购诉讼进展暨同意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调解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申请执行情况
由于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已届满,许广益、戴晓雯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相应的义务,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嘉定法院申请依法强制执行许广益、戴晓雯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股权转让款3,200万元。
近日,公司收到嘉定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沪0114执5454号)。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本公司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